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楚店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 1.**楚店110kV变电站**工程:****电站1座,**2台主变压器,主变容量为2×50MVA;110kV本期出线2回(真源2回)。无功补偿本期配置2×(4+5)Mvar电容器;2.真源-楚店110kV线路工程:**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4.0km,其中四回路钢管杆双回路架设段路径长约0.3km、双回路钢管杆段路径长约1.0km、双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约10.1km、利用已建110kV夏华728线双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约2.6km,另涉及220kV伯夏4V11/4V12线升高改造,**双回路直线角钢塔2基、拆除原线路杆塔1基,涉及原线路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4km,双回路。项目总投资75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
(二)****委员会对该工程的核准批复,****规划局、****水利局等单位对该输变电工程的回复函,结合现场踏勘结果以及公众信息反馈情况,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线路路径、采用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三)加强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四)严格按照线路高度要求进行建设。施工图设计****电站布局、线路路径和合理设计导线对地、对屋顶的距离。线路与公路、河流、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110kV ~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
(五)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无线电干扰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要求。输电线路选址应符合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六)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七)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