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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4〕859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9-27 |
****集团****公司:
你单位《关****学园区戴家漕(景观纵二河-天雄路)、(30-04地块-申江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4〕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地区防汛排涝能力,满足水**调度需要,根据新区蓝线专项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戴家漕(景观纵二河-天雄路)、(30-04地块-申江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西段西起景观纵二河,**天雄路,长约0.28公里;东段西起30-40地块,**申江路,长约2.47公里。规划**宽28-38米,两侧陆域控制带10-15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绿化工程、防汛通道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征地搬迁等前期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对河道线形、断面布置、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结合现状情况,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确定具体实施范围,因地制宜布置防汛通道及绿化,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属于**区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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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