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好年华 聚**”第二十届校企对接招聘暨“福你就业”零工信息化服务平台上线系列活动服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其他展览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20: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开标厅(**省**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厅(**省**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预算金额 | ¥48.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7868、****117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施先生0591-****5703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省**市**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萍177****7868、****1177 | ||
附件: | |||
附件1 |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2024年“好年华 聚**”第二十届校企对接招聘暨“福你就业”零工信息化服务平台上线系列活动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好年华 聚**”第二十届校企对接招聘暨“福你就业”零工信息化服务平台上线系列活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金额 (品目号最高限价) |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磋商 保证金 |
1 | 1-1 | 2024年“好年华 聚**”第二十届校企对接招聘暨“福你就业”零工信息化服务平台上线系列活动服务 | 1项 | 486000 | 486000 | 486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通过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公司邮箱(****@126.com),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厅(**省**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开标厅(**省**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标准
一般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磋商响应声明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3营业执照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以本文件第五章为准。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①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②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 ①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3-11。②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a11磋商保证金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是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或是符****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施先生0591-****5703
联系方式:**省**市**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方式:吴萍177****7868、****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萍
电 话: 177****7868、****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