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东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市**区水东镇**河大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区水东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牵头人)、****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
地址:******广场22#8楼、**市**区五溪山路8号 | |
投标报价:91.10% | |
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38分 | |
项目负责人:王裴(施工)、陈魁(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5197、201****263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老文化委大楼修加固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 设计:**老文化委大楼修缮加固设计 | |
企业奖项:****开发区邻里中心项目+2024年度**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牵头人)、****公司(成员) |
地址:**省**市**区孙埠镇**大街77号、**省**********基地****社区电商生态城24栋1楼0113号) | |
投标报价:90.58% | |
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29分 | |
项目负责人:邓九平(施工)、王玮(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40116、200****056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区孙埠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 设计:**区孙埠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 | |
企业奖项:******公司1#、2#车间等工程云岭杯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公司(牵头人)、中科****公司(成员) |
地址:**省**市****开发区竹塘路28号3004室、**市**区蜀西路9号1栋7层701、702室 | |
投标报价:92.01% | |
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3.07分 | |
项目负责人:巫甜(施工)、魏军强(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91901、201****244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0563-****19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1****901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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