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弘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80万吨/年 间二甲苯中间体原料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0MA3CGEELXC | 建设单位法人:韩红亮 |
李倩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潍****开发区 |
**市**区大家洼街道创新街以北蓝海路以东科技项目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80万吨/年 间二甲苯中间体原料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园区内,大九路以东,南环路以北 |
经度:119.****8026 纬度: 37.****55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8-07 |
潍环审字〔2018〕B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1113 |
7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700MA3CGEELX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生态学会 |
****0000MJD600228J | 验收监测单位:**** |
****0700MA3PJ41KX5 | 竣工时间:2019-10-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fhrcn.com/index.php/article/index/id/I0dfVoR77AE=/cid/P4RmxNBBt0E=/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内,大九路以东,南环路以北。总投资1311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00万元,占总投资5.4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10万吨/年二甲苯异构化装置、195万吨/年二甲苯分馏装置、190万吨/年吸附分离装置、3500m3/h制氢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联合装置以混合二甲苯为原料,年产间二甲苯80万吨,同时副产7.92万吨C6轻烃、1.21万吨C9+、2.53万吨燃料气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了一套以生产间二甲苯为主要目标产品的中间体原料加工联合装置,主要建设内容为110万吨/年二甲苯异构化装置、195万吨/年二甲苯分馏装置、190万吨/年吸附分离装置、3500m3/h制氢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一套以生产间二甲苯为主要目标产品的中间体原料加工联合装置,主要建设内容为110万吨/年二甲苯异构化装置、195万吨/年二甲苯分馏装置、190万吨/年吸附分离装置、3500m3/h制氢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供汽系统拟**2台75t/h(一开一备)中温中压锅炉;给水系统**循环水场(2×1500m3)、除盐水站(2×100m3)、****回收站(1×150m3);供电系统**10kV配变电所1座,用电引自厂区35kV总变电所;****分站1×7000Nm3/h,本期工程不**压缩机,****分站压缩机**风量供压缩空气;**火炬系统,火炬总高150米;**10000m3干式气柜1座及配套设施;建设消防水罐2台,单台有效容10000m3(每台含生产给水安全储4000m3),设计消防水量590L/s生活及化验设施;厂****办公室、食堂及倒班宿舍、化验及控制室。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了一套以生产间二甲苯为主要目标产品的中间体原料加工联合装置,主要建设内容为110万吨/年二甲苯异构化装置、195万吨/年二甲苯分馏装置、190万吨/年吸附分离装置、3500m3/h制氢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供汽系统75t/h中温中压锅炉已建成未使用,依托二期3×260t/h尾气焚烧锅炉(已通过验收);****水厂(1×4500m3)、除盐水站(2×50m3)、****回收站(1×50m3);供电系统**10kV配变电所1座,用电引自厂区110kV总变电所;****分站1×7000Nm3/h,本期工程不**压缩机,****分站压缩机**风量供压缩空气;**火炬系统,火炬总高150米;**1座20000m3干式气柜及配套设施;建设消防水罐3台,单台有效容积10830m3(每台含生产给水安全储量3163m3,设计消防水量590L/s)。 |
供汽系统75t/h中温中压锅炉已建成未使用,依托二期3×260t/h尾气焚烧锅炉(已通过验收);****水厂(1×4500m3)、除盐水站(2×50m3)、****回收站(1×50m3),与环评相比有所变化;干式气柜规模比环评计划增加10000m3,为二期预留,污染物产排无变化。消防水罐比环评计划增加1台。以上变化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拟建项目主要原料为混合二甲苯、甲醇,主要产品为间二甲苯,同时副产C6轻烃、C9+、燃料气等。 本着工艺技术先进可靠,在同等技术水平下优先考虑采用国产技术以节省装置投资的原则,本项目涉及的3套装置的工艺技术全部采用UOP技术。 原料:混合二甲苯、甲醇 辅料:白土、异构化催化剂、吸附分离剂、制氢催化剂、制氢吸附剂、惰性瓷球、活性炭、盐酸、氢氧化钠、阳树脂、阴树脂 燃料:天然气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原料为混合二甲苯、甲醇,主要产品为间二甲苯,同时副产C6轻烃、C9+、燃料气等。 本项目涉及的3套装置的工艺技术全部采用UOP技术。 原料:混合二甲苯、甲醇 辅料:白土、异构化催化剂、吸附分离剂、制氢催化剂、制氢吸附剂、惰性瓷球、活性炭、盐酸、氢氧化钠、阳树脂、阴树脂 燃料:天然气 |
原料及产品未发生变化、工艺、原辅材料及燃料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报告: 1.废气: 有组织废气: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来自异构化反应进料加热炉、抽余油重沸炉、制氢装置导热油炉及动力站锅炉的燃烧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共用一个高100米的排气筒,制氢导热油炉排气筒高30米,动力站锅炉排气筒高80米。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针对储罐区大小呼吸损耗的油品和产品装车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油品,拟建项目将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将原来的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罐区油气回收装置,设计规模2000m3/h(排气管高度15m,直径300mm),拟采用吸附(活性炭)+吸收的组合工艺,回收效率≥97%。装车区油气回收装置,设计规模500m3/h(排气管高度15m,直径250mm),拟采用“吸收+膜+吸附”油气回收技术,该技术回收效率≥97%。 无组织废气: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是装置区物料的无组织排放。装置区内机泵采用双端面密封泵,减少动设备泄漏;装置取样实现密闭取样;机泵检修时,实行密闭倒空,降低了无组织排放;通过对装置区内的法兰、密封、阀门、人孔等有可能出现无组织排放的位置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日常生产中操作管理水平,避免“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定期开展 LDAR。 2.废水: 生****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围滩河。 循环冷却排污水和除盐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围滩河。 生产废水主要为间二甲苯装置、甲醇制氢装置及储运系统产生,该部****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围滩河。 前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厂区雨水收集池10000m3,然后****处理场处理,后期雨水排入厂区内雨水排水系统。 ****处理场位于厂区东**,设计规模为100m3/h。 3.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或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拟建项目各装置加热炉、压缩机、循环泵等,经采取加消音设备、厂房吸收、基础减振等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环评批复: 项目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该项目用排水系数(废水量/自来水量)为0.19。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除盐水系统废水、初期雨水等,收****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015)表2特别排放限值****园区污水处****园区污水处理厂。 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来自异构化反应进料加热炉、抽余油重沸炉、制氢装置导热油炉及动力站锅炉的燃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其中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废气共用一根10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制氢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动力站锅炉烟气通过1根80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工艺加热炉SO2、NOx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动力站锅炉SO2、NOx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3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贡献值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要求;甲醇贡献值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处理站收集的废气经“吸附十冷凝十两段生物法”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标准要求。 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特别是罐区、生产装置各种阀门、设备管线接口等各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各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经收集后进入火炬处理;在装置区、罐区、装车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减少无组织排放;对有机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各与管线组件进行泄露检测与修复,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对各装置加热炉、压缩机、大功率机泵、空冷器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白土、废吸附剂、异构化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树脂、污水处理厂浮油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惰性瓷球为一般固废,委托填埋处置;制氢催化剂、制氢吸附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 厂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应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台账明细记录,统计其产量、去向,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厂区内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厂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落实厂区内生产车间、储罐区、污(废)水暂存池、事故水池、循环水池、雨水管道(沟)、污水管道(沟)、固废暂存库的防渗防腐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进一步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须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设置 3处地下水监控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该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BHZL(2016)95号)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11.47t/aCOD、1.15t/aNH3-N、34.3t/aSO2、147.23t/aNOx)。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环评****处理场已建成。2019年1月,****处理场为****公司********公司****处理厂,并对处理工艺进行优化以提高出水水质,排水去向不变。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1年9月,********公司委托****承担了********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一系列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现已通过。 经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来自异构化反应进料加热炉、抽余油重沸炉及制氢装置导热油炉燃烧烟气的有组织排放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其中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废气共用一根10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制氢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特别是罐区、生产装置各种阀门、设备管线接口等各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各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经收集后进入火炬处理;在装置区、罐区、装车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将原来的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对有机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各与管线组件进行泄露检测与修复。 验收监测期间在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导热油炉、罐区、****处理厂设置5个监测点位对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对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及导热油炉的SO2、NOx和颗粒物排放,罐区的苯、甲苯、二甲苯、甲醇及非甲烷总烃,装车区的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厂的VOCs及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中SO2未检出,低浓度颗粒物排、NOx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导热油炉中SO2未检出,低浓度颗粒物、NOx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罐区甲醇、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级标准要求;装车区二甲苯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中非甲烷总烃符合标准,VOCs符合《****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在生产装置区和甲醇装置区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测点对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生产装置区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生产装置区非甲烷总烃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醇装置区甲醇未检出。 经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对各装置加热炉、压缩机、大功率机泵、空冷器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在南,西,北厂界外1m处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对昼间及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57-61dB(A),夜间49-5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根据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验收监测期间一般废物仅产生生活垃圾,其他环评介绍的一般废物暂未产生;危险废物仅产生相关废弃包装物,其他环评介绍的危险废物暂未产生。生活垃圾委托委托滨****回收站处理;相关废弃包装物委托**德锦****公司处理。建设单位承诺对生产期间产生的固废,将严格履行相关环保手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置。 根据调查和建设单位介绍,厂区内生产车间、储罐区、污(废)水暂存池、事故水池、循环水池、雨水管道(沟)、污水管道(沟)、固废暂存库的防渗防腐措施已落实,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设置3处地下水监控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BHZL(2016)95号)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11.47t/aCOD、1.15t/aNH3-N、34.3t/aSO2、147.23t/aNOx)。 |
1.废气: 罐区苯、甲苯、二甲苯储罐设置油气回收设施规模比环评计划增加3500m3/h;装车区油气回收设施规模比环评计划增加1500m3/h。增加规模是为二期预留。 2.废水: 环评****处理场已建成。2019年1月,****处理场为****公司********公司****处理厂,并对处理工艺进行优化以提高出水水质,排水去向不变。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1年9月,********公司委托****承担了********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一系列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现已通过。 3.固体废物: 根据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仅有相关废弃包装物,委托**德锦****公司处理,其他危废暂未产生,生活垃圾委托滨****回收站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调查阶段,建设单位通过信息公告栏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告。建设单位通过环保信息公示与周围公众保持了密切联系,倾听了公众诉求,强化了主体责任。 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均已落实。 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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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300.546 | 0 | 0 | 0 | 0 | / |
0 | 43.183 | 893.312 | 0 | 0 | 43.183 | 43.183 | / |
0 | 2.485 | 107.732 | 0 | 0 | 2.485 | 2.485 | / |
0 | 0.026 | 219.771 | 0 | 0 | 0.026 | 0.02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拟建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除盐水站排放,共计229320m3/a,****处理厂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潍建函[2014]14号中“2016年起,排水水质执行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COD≤40mg/L,氨氮≤2mg/L)”要求后直排围滩河。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 | 环评****处理场已建成。2019年1月,****处理场为****公司********公司****处理厂,并对处理工艺进行优化以提高出水水质,排水去向不变。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1年9月,********公司委托****承担了********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一系列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现已通过。 | 根据《********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一系列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介绍,污水站进、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总磷均满足地表水准四类标准;总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粪大肠菌群均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挥发酚类未检出、苯系物未检出。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异构化反应进料加热炉、抽余油重沸炉、制氢装置导热油炉及动力站锅炉 | 有组织废气中工艺加热炉(含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及导热油炉) SO2、NOx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22)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罐区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级标准要求;装车区二甲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级标准要求;****处理厂VOCs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生产装置区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醇装置区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的排放标准。 | 经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来自异构化反应进料加热炉、抽余油重沸炉及制氢装置导热油炉燃烧烟气的有组织排放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其中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废气共用一根10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制氢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特别是罐区、生产装置各种阀门、设备管线接口等各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各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经收集后进入火炬处理;在装置区、罐区、装车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将原来的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对有机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各与管线组件进行泄露检测与修复。 | 验收监测期间在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导热油炉、罐区、****处理厂设置5个监测点位对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对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及导热油炉的SO2、NOx和颗粒物排放,罐区的苯、甲苯、二甲苯、甲醇及非甲烷总烃,装车区的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厂的VOCs及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异构化加热炉和重沸炉中SO2未检出,低浓度颗粒物排、NOx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导热油炉中SO2未检出,低浓度颗粒物、NOx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罐区甲醇、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级标准要求;装车区二甲苯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中非甲烷总烃符合标准,VOCs符合《****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在生产装置区和甲醇装置区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测点对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生产装置区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生产装置区非甲烷总烃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醇装置区甲醇未检出。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各装置加热炉、压缩机、大功率机泵、空冷器等主要噪声源 | 运营期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经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本项目对各装置加热炉、压缩机、大功率机泵、空冷器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在南,西,北厂界外1m处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对昼间及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57-61dB(A),夜间49-5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厂区内生产车间、储罐区、污(废)水暂存池、事故水池、循环水池、雨水管道(沟)、污水管道(沟)、固废暂存库的防渗防腐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进一步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须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设置 3处地下水监控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根据调查和建设单位介绍,厂区内生产车间、储罐区、污(废)水暂存池、事故水池、循环水池、雨水管道(沟)、污水管道(沟)、固废暂存库的防渗防腐措施已落实,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设置3处地下水监控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白土、废吸附剂、异构化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树脂、污水处理厂浮油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惰性瓷球为一般固废,委托填埋处置;制氢催化剂、制氢吸附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 厂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应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台账明细记录,统计其产量、去向,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厂区内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厂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根据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验收监测期间一般废物仅产生生活垃圾,其他环评介绍的一般废物暂未产生;危险废物仅产生相关废弃包装物,其他环评介绍的危险废物暂未产生。生活垃圾委托委托滨****回收站处理;相关废弃包装物委托**德锦****公司处理。建设单位承诺对生产期间产生的固废,将严格履行相关环保手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事故水池(有效容积10000m3);在罐区、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堰,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收集初期雨水并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部水体。 | 建设单位于2023年1月31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2月9****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70703-2023-018-H。根据调查及建设单位介绍,建设单位成立了应急机构和队伍,****指挥部的主要责任,并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及应急事故培训计划等。装置区建设720m3雨水收集池,****处理厂建设14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12000m3的事故水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拟建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除盐水站排放,共计229320m3/a,****处理厂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潍建函[2014]14号中“2016年起,排水水质执行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COD≤40mg/L,氨氮≤2mg/L)”要求后直排围滩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环评****处理场已建成。2019年1月,****处理场为****公司********公司****处理厂,并对处理工艺进行优化以提高出水水质,排水去向不变。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1年9月,********公司委托****承担了********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一系列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现已通过。根据《********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一系列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介绍,污水站进、出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总磷均满足地表水准四类标准;总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粪大肠菌群均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挥发酚类未检出、苯系物未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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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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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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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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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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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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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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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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