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七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雨水、污水)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900-20-01-204519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新区七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雨水、污水)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新区七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雨水、污水)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高新区七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雨水、污水)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高新区七迳镇内 | |||
资金来源 | 通过申请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同时通过积极引导企业、乡贤等社会资本支持等方式予以解决,不足部分再根据本级财政承受能力和库款的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由本级财政给予保障。 | 资金来源构成 | 通过申请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同时通过积极引导企业、乡贤等社会资本支持等方式予以解决,不足部分再根据本级财政承受能力和库款的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由本级财政给予保障。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后续服务等。 (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 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报批、报建和竣工备案等工作。 2.工程规模:本项目**23条自然村,改造提升6条自然村,拟采取纳厂、建设设施、**化利用等三项治理模式。拟建污水主管道 DN200-400长度约21108m,入户管DN150 长度约13639m,建设处理池设施站点约15个,**化利用生态沟及化粪池约17个,****泵站约4个。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工程工程**费2474.95万元,设计费52.044万元。具体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 |||
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配合深基坑审查(如有)、配合各专业报建、配合施工图报建、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2)配合由甲方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消防、道路改造、市政供水(不含外水)、排水排污、园林绿化、燃气、强电(不含外电)、弱电(含智能化等)、室外广场、停车场、通讯、交通设施和标识及工程概况内容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4)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2.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内容包括:软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防雷工程、防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铝合**窗工程、建筑幕墙、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配电、发电机、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人防工程及工程概况内容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如施工单位总承包企业达不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要求条件的,工程预算必须另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3)负责办理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及通邮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 (4)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 (5)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消防维保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 (6)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3)招标总工期:120日历天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2526.944万元。 其中: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52.044万元; **费最高投标限价:2474.95万元; 主要设备费:0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或排水或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设计单位1个,施工单位1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⑵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5.“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6.**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7.根****交易中心****投标中心要求,投标人应****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的办理详****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要求: ①具备房屋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 |||
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址:www.****.com/) |
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28日 00 时 00分至10月17日00 时 00分 (**时间,下同),登****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www.****.com)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 投标人必须于 2024年10月17日 00 时 00分前登****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及附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交易平台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0-****0006。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8日 00 时 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00 时 00分(详****交易中心****投标中心招标公告)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相关的公告或通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00时00分;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省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网址为:https://www.****.com/)。请投标人在网上投标登记前办理完成该项业务,因投标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造成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相关的公告或 通知。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0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详****交易中心****投标中心招标公告)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联系 地址 | **省****大院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小姐 | 联系 电话 | 0668-****07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 地址 | **市**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3层15号房02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小姐 | 联系 电话 | 0668-****93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开发区****建设局 | 联系 电话 | 0668-****62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24年09月28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www.****.com)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 投标人必须2024年10月17日 00时00分前登****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及附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2.“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2.**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选择本项目,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4.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或电子保函打印件(****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6.投标人缴交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根****交易中心****投标中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已****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9.开标期间至评标结束,请各投标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无法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