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要求
交货地址 | **省**市**北路3号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增值税发票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不允许 | |
对供应商要求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其他证件 | 供应商业绩, | |
供应商邮箱 | 必填 | |
补充说明 | 1、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能力;(2)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噪声治理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本项目收取咨询服务费: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含优质采自动生成版)前须支付咨询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取,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取。(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咨询服务费,含在本项目响应报价中。)注:成交人该笔咨询服务费支持从优质采平台缴纳的保证金里直接划扣,支持多退少补。 3、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38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响应报价包含所需人工、设备、耗材、拆除、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差旅费、杂费、税费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
二、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院区位于**市**区淮海中路 78 号 A-01 号,建筑面积:7913.27 平方米,2020年6月18日领取编号为 123********1918457002Q 的排污许可证,****处理站一处, 内设风机房。 |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 (一)原有门改为隔声门 1 樘; (二)风机增加减振器 1 套; (三)增加进风消声器 1 台; (四)室顶全部吸隔声; (五)墙面全部吸隔声; (六)管道过墙面安装减振管; (七)安装支架减振垫; (八)不限品牌,规格自测; (九)可以增加工艺,但(一)-(七)项要求不可减少。 |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线上收取
保证金金额(元):800.00
保证金汇款账号:302********527(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汇款账户户名:**省优质采****公司
汇款账户开户行:****公司**分行
五、文件费
文件费收取方式:不收文件费
六、时间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
七、报价须知
无
八、响应指标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付款方式 | 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三****银行转账支付。 |
3 | 工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完工。 |
4 | 项目要求(风机房内) | (一)原有门改为隔声门 1 樘; (二)风机增加减振器 1 套; (三)增加进风消声器 1 台; (四)室顶全部吸隔声; (五)墙面全部吸隔声; (六)管道过墙面安装减振管; (七)安装支架减振垫; (八)不限品牌,规格自测; (九)可以增加工艺,但(一)-(七)项要求不可减少。 |
5 | 验收要求 | (一)降噪处理后需达到昼间不高于45分贝,夜间不高于40分贝,请充分考虑到风机、共振等各种情况,后期不接受异议,测试设备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二)为确保降噪效果,要求任何一个点位都需达到降噪标准,同时为明确验收标准,已确定十个噪音最高的点位作为验收检测点,任一点位超标均视为不合格且不接受异议; (三)附件1为2024年5月24日自测十个点位及噪音数据(仅供参考),验收同自测场所及时间一致。 |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省**市**区**北路2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551-****0715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61-****059
********处理站风机房噪声治理项目
成交候选单位公告
********处理站风机房噪声治理项目成交候选单位为:******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2号至2024年6月15号。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单位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按照**矿业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将其记入**矿业“黑名单”,并按相关流程严肃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联系电话:0561-****059,0561-****665
特此公示。
采购人:****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