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祠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9-27 |
**省**县祠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省**县祠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省**市**大道87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场所:**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县祠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省**市**县架桥镇 面积:0.468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根据《关于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湘自资储备字〔2023〕036号),拟设采矿权范围内保有**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控制**量2263.9万吨。 开采标高: 130米至 65米 **开发利用情况:根据《评审意见书》,拟设采矿权设计露天开采,可采储量为2112.2万吨。设计生产规模20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0.6年。产品方案建筑碎石、机制砂,设计采矿回采率9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须编制《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履行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包括出让范围内原有矿山的生态修复)。按照《**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湘自然资规〔2022〕3号)规定,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设矿山生态修复基金专户,足额计提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落实“边生产、边治理、边修复”。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1.6年 含基建期 起始价:7757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营利法人; 2.竞买人应无失信记录(出具市级发改部门****银行信用报告);3.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缴纳竞买保证金,额度为起始价的20%); 4.竞买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得联合申请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04日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04日—2024年11月18日 网上地址:https://www.****.com/#/s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络浏览器登陆**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查看“矿业权出让”交易信息,再点击相应项目的出让公告,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系统使用手册》、相应项目拟出让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等。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2024年10月29日 申请报名方式:1.注册,办理、激活、绑定数字证书。 意向竞买人登陆**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注册登记”,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办理CA证书,然后点击“登录注册平台”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 2.意向竞买人在申请和资格审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内登陆交易系统报名申请,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按要求上传资质证明相关材料,并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送达********交易部签收(电话:0736-****095)。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或竞价截止,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按下列规定确认交易结果: 1.挂牌期间无人报价挂牌期间无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显示不成交。2.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 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含1人多次有效报价)的,挂牌截止时,该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竞买人为竞得人。3.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 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买人须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矿产**规划等调整对矿产**开发利用带来的影响,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接受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等的限制,接受矿产**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 3.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六条以及《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三十六条,竞得人须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方可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或抵押采矿权。 4.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须编制《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履行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包括出让范围内原有矿山的生态修复)。按照《**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湘自然资规〔2022〕3号)规定,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设矿山生态修复基金专户,足额计提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落实“边生产、边治理、边修复”。 5.竞得人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采矿登记、占用林地、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条件。 6.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后三个月内必须完成绿色矿山自评和申报。 7.竞得人须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要求时限缴纳相应额度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条款和违约责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8.竞得人除按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须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人民政府净矿出让成本价11888.563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捌佰捌拾捌万伍仟陆佰叁拾伍元整),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银行账号:800********1011;专户名称:****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还须一次性支付给原矿山采矿权人******公司4749.4219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肆拾玖万肆仟贰佰壹拾玖元整),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陬市支行;银行账号:185********002695;户名:******公司。具体明细见挂牌公告附件——《****政府关于**县祠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投入成本明细的报告》。 9.原矿界部分剩余**出让收益可能重复缴纳,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为涉外投资企业的,由****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无异议后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相关部门不同意设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服务费不予退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对矿业权出让符合《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情形或对本矿业权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可在挂牌截止前登陆**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提出。 2.对出让采矿权的异议,由出让人答复,对出让交易程序的异议,****中心答复。 3.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 1.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1.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1.3采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1.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省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省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1.5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出让收益率矿种矿业权为成交价部分,出让收益金额矿种矿业权为首期缴纳部分)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1.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2.违约责任: 2.1竞买人有前述违约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机关; 2.2竞得人有1.第1、2、3、4款违约情形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从保证金中划缴交易服务费并取消竞得人资格,纳入我省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出让人有权向竞得人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成交价10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 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20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让人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赔偿其它损失,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3出让人违约,按照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触犯刑法的,****机关。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09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