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梅山岛国****公司废港内低速偏置式内燃机牵引车强制报废回收处理项目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09-27 18: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09-29 18: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梅****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华南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8334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1 | 废港内低速偏置式内燃机牵引车(简称废集卡车头) | 16 | 辆 | 称重 | 2024-10-09 | **梅山港区,我司指定地点 | 是 | 是 | 详见附件和公告。资格前审,有保证金,可能缺件,竞单价(结算总价不低于270400元)一次性处理等。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报价人付款给我司。本废旧物资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以实际状态为准(可能缺件和无法启动等),起拍价单价2480元/吨,按实称重结算,16辆废集卡车头的结算总价不低于270400元。报价方自行承担废集卡车头的现场装运、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2、本项目资格前审,报价人须按我司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和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不计息)缴纳证明等。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00(**时间),超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报价方提供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处理期,能开具“报废回收证明”****商务局盖章),报价方不能进行业务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报价等。3、处置要求:报价人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回收、处置;报价方须协助我司办妥强制报废及回收证明等全部手续,因报价方原因造成我司损失的,我司保留追究报价方责任的权利(政策发文变更或其他我司认可原因除外);报价方承担本项目废旧物资交接后的全部责任。4、取货地点:梅山港区,拖车至我司拖走。5、取货时间约定:报价方在2个日历日内上门回收,以我司发出通知之日起计算。6、付款时间:报价方先付款后提货。7、此单仅为询价,请贵公司慎重报价。处置项目以****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8、各业务(含取货)人员进港需配合我司做好相关事宜报备。9、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视需要自行前往,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现场、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补偿或弃标等要求。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不予调整。10、以串通竞价等手段干扰正常报价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上报集团电子招采平台,我司可直接扣除该报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责任。报价单须符合上述条款,不按以上条款报价且无盖章书面特别说明,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日期:202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