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柯诸3标行政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A000****5499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行政车辆已具备租赁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行政车辆租赁采用电子化公开招租赁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柯诸高速起点位于**区福全镇王七墩村附近,路线向西南途经福全、柯岩、湖塘、漓渚,店口、姚江、暨阳等乡镇,终点位于**市暨阳****学院路与浦阳路交叉口处,路线全长约39.27公里,土建划分四个标段。
****承建第TJ03标段,工程所在地点:**省**市**市店口镇、姚江镇。
②工程所在地点:**省****市店口镇(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装部:黄黎明 联系电话:138****3123)
2.2 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 型号 | 招标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行政车辆 | 新皇冠(路放) | 8个月 | 柯诸3标 | 浙A车牌 |
送货地址:**省****市店口镇柯诸3标项目经理部,投标人按照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联系人:黄黎明 联系电话:138****3123。
2.2 本次招标的行政车辆,其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详细标准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3本次行政车辆租赁招标预计从2024年10月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供应商;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须具备满足项目施工需求,具有装备供应保供能力、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简介、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情况,产能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租赁商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5)租赁业绩要求:近1年。
(6)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其他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03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cn)报名确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9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03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发售时间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sp.****.cn)下载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
6.2 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寄出装订成册、密封的投标文件正壹份;
正本邮寄至:**省****市店口镇富强路6号中交路建
收件人:黄黎明 联系电话:138****3123;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寄达规定地点,逾期自动视为弃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cn)。
1 | 乘用车 | 包含司机 | 8.****0000 | 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