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9-2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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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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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执法局) 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执法局),建设资金专项债,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2.2项目编号:**** 2.3资金来源:专项债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为20328.74万元,本次招标一期金额约****9662.14元。 2.5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路灯**,智慧照明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环境监测、新能源充电、机房等系统设备的安装及配套电缆的铺设。 2.6建设地点:**县境内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5日历天 第二标段:365日历天 第三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 第二标段:合格 第三标段:合格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及服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 第一标段:**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路灯升级改造 第三标段:**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监理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及查询网页截图),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4社保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以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1.5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1、2022、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6信誉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1.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2.4社保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以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5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1、2022、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6信誉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2.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 3.3.4、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以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3.5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1、2022、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6信誉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均可下载。 4.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4.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和公司CA密钥推送信息。 5.1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 5.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 6.2地点: ****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县裕丰路西段)。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1.招标人:********执法局) 地址:**县咸平大道北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2444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裕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099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法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或咨询服务的,但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系统内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中回复。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网上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自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服务承诺书 九、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十、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发网上公告的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扫描件(有年检的需提供相应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3.5.2“近年财务状况”****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备选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3)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为质疑时间,若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大厅系统内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在系统内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如无异议,视为认同开标事宜。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监督人员从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评标人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做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定标办法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2023】009)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依据《**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第十条招标人应科学合理制定定标细则,****委员会成员组成、核查、定标办法等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细则定标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1定标办法:****委员会采用票决法,优中选优,选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选择一个中标候选人,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并列情况时,将逐项对比各投标人资质等级、业绩、奖项及报价后再次投票,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再出现并列的,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中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 2.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3定标核查: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 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定标委员会按照核查要求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书面报告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4定标因素:
2.5定标委员会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按照核查要求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书面报告**县****办公室。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3.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优中选优,选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选择一个中标候选人,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并列情况时,将逐项对比各投标人资质等级、业绩、奖项及报价后再次投票,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再出现并列的,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从中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4.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得分、未中标人得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 5.定标后结果处置 5.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5.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或从剩余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中标人。 6.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以招标人签订为准)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在会员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时在附件中下载)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二、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服务承诺书 九、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十、其他材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价,施工计划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我单位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其他说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中标价=投标总价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注: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此格式可不附。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明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 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 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 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规划(或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单位:人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清晰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清晰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清晰扫描件,安全员须另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七、资格审查资料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九、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我单位拟选派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无在建工程,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1.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认为其他重要的材料。 3.****公司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附件1.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致: (招标人)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单位承诺: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从中标人工程款中先予划支。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