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县城南10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坪四期安置房)供水工程(二次)
2、 项目编号:****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项目预算:245.980129万元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15时00分
6、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
7、招标人代表:张先生、王先生;联系方式:***** 登录查看更多
8、本项目经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8.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236.227463万元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若主体、排水等其他工程滞后导致工期延误给予对应**)
(3)质量标准:优质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周长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07020;
8.2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237.677163万元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若主体、排水等其他工程滞后导致工期延误给予对应**)
(3)质量标准:优质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高静、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49561;
8.3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1)投标报价:238.456011万元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若主体、排水等其他工程滞后导致工期延误给予对应**)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陶涛、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92100;
9、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周曼
10、联系方式(电话):181****2159
11、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1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13、本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公示单位:****、**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