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区黄村乡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4:30(**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黄村乡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400000,3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区黄村乡范围内的松树枯死木清理,具体采伐范围采伐顺序由采购人确定。采伐松树枯死木约1647吨(最终结算时全域范围内松树枯死木清理完成实际重量未达到预计重量的,根据实际清理重量结算)。运至定点加工企业除害处理的疫木的补助单价850元/吨,就地处理不予补助,2025年4月15日前未运至定点企业的疫木的一律不计入补助范围,运至定点加工企业除害处理的疫木收入归供应商所有。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项,其中标项一包括范围戈剳、黄村、黄泥墩、池岭、天堂、和垟,约824吨;标项二包括范围:皂坑、汇村北面、严鸟北面,约470吨 ;标项三包括范围:金鸟、汇村南面、严鸟南面、郑村,约353吨。行政界限与林业小班界限不一致时,以林业小班界限为准。
备注: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区黄村乡范围内的松树枯死木清理,具体采伐范围采伐顺序由采购人确定。采伐松树枯死木约1647吨(最终结算时全域范围内松树枯死木清理完成实际重量未达到预计重量的,根据实际清理重量结算)。运至定点加工企业除害处理的疫木的补助单价850元/吨,就地处理不予补助,2025年4月15日前未运至定点企业的疫木的一律不计入补助范围,运至定点加工企业除害处理的疫木收入归供应商所有。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项,其中标项一包括范围戈剳、黄村、黄泥墩、池岭、天堂、和垟,约824吨;标项二包括范围:皂坑、汇村北面、严鸟北面,约470吨 ;标项三包括范围:金鸟、汇村南面、严鸟南面、郑村,约353吨。行政界限与林业小班界限不一致时,以林业小班界限为准。
备注: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区黄村乡范围内的松树枯死木清理,具体采伐范围采伐顺序由采购人确定。采伐松树枯死木约1647吨(最终结算时全域范围内松树枯死木清理完成实际重量未达到预计重量的,根据实际清理重量结算)。运至定点加工企业除害处理的疫木的补助单价850元/吨,就地处理不予补助,2025年4月15日前未运至定点企业的疫木的一律不计入补助范围,运至定点加工企业除害处理的疫木收入归供应商所有。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项,其中标项一包括范围戈剳、黄村、黄泥墩、池岭、天堂、和垟,约824吨;标项二包括范围:皂坑、汇村北面、严鸟北面,约470吨 ;标项三包括范围:金鸟、汇村南面、严鸟南面、郑村,约353吨。行政界限与林业小班界限不一致时,以林业小班界限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1、2024年11月,完成除治工作量的35%;
2、2024年12月,完成除治任务量的60%;
3、2025年1月,完成除治工作量的75%;
4、2025年2月,完成除治工作量的85%;
5、2025年3月下旬,全面完成清理工作;
6、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乡级验收,并向区松防指办提交乡级验收报告;
7、2025年4月中旬,完成区级抽查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
8、2025年6月-2025年9月,开展“即现即清”工作,对零星发生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处理的疫木进行清理并除害处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4:30(**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4:30 (**时间)
地点(网址):**省**市**区**区人民路649丽人木业大楼4楼40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程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黄村乡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08
质疑联系人: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6****6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人民街403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泮良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20
质疑联系人:周毅
质疑联系方式:188****4260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3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