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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2:00
标的物所在地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开拍之日止
受****破产管理人委托,对****破产****广场部分商铺)进行公开网络拍卖。资产明细如下:
一、标的物1:位于**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粮食局综合楼1楼大厅商业房产(35、43、45、46、47、55、59、62、63、66、71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具体位置: 该商业房产目前为出租状态-商铺,其中:35、43、45、55****商铺,62号为超市服务台,63号为6****商铺,46、47、59、66、71号为空置。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5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5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582.4)
(1)位于**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粮食局综合楼1楼大厅商业房产(35、43、45、46、47、55、63、71号,合计面积243.68平方米)
评估价:****841元,起拍价:****272.8元,
保证金:22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2)位于**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粮食局综合楼1楼大厅商业房产(59、62、66号,合计面积161.78平方米)
评估价:****137元,起拍价:****309.6元,
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2:位于**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粮食局综合楼1楼商业房产(15、50、53、67、68、69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具体位置:15号、53号、67号、68****商铺-靠环岛,50号、69****商铺-不沿主街。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5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5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311.2)
房号 面 积 (㎡) 评估价 起拍价
15号 23.63 261099元 208879.2元
50号 14.56 160880元 128704元
53号 62.9 695014元 556011.2元
67号 36.25 400544元 320435.2元
68号 12.06 133257元 106605.6元
69号 18.29 202095元 161676元
三、标的物3:位于**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粮食局综合楼地下1层商业房产(28、29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出租状态-****商铺。具体位置:出超市右侧,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5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5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483464.8)
房号 面 积 (㎡) 评估价 起拍价
028号 38.36 338623 270898.4
029号 30.10 265708 212566.4
四、标的物4:位于**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粮食局综合楼地下1层商业房产(103、104、107、114、115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出租状态-****商铺。具体位置:下扶梯右前方,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5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5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555.2)
房号 面 积 (㎡) 评估价 起拍价
103号 110.19 962406元 769924.8元
104号 31.14 271978元 217582.4元
107号 51.65 451114元 360891.2元
114号 57.33 500723元 400578.4元
115号 57.33 500723元 400578.4元
五、标的物5:位于**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粮食局综合楼地下1层商业房产(032-188号,共57间)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该商业房产目前为出租状态-超市。具体房号:32/33/34/43/44/45/46/47/48/49/50/51/52/53/58/
59/62/69/119/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5/136/137/138/139/140/141/
142/143/144/145/147/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88号,建筑面积:2413.63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5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5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190元,起拍价:****752元,
保证金:67万元,增价幅度:6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六、标的物6: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1#环岛商业楼2层商业房产(1、2、3、5、6、7、8、11、12、13、31、32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485.55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975元,起拍价:****380元
保证金:17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七、标的物7: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1#环岛商业楼3层商业房产(1、12、15、16、18、21、25-30、32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1034.19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273元,起拍价:****018.4元,
保证金:27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八、标的物8: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2#环岛商业楼2层商业房产(1-35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1308.05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943元,起拍价:****754.4元,
保证金:4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九、标的物9: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2#环岛商业楼3层商业房产(1-38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1308.05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948元,起拍价:****558.4元,
保证金:3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十、标的物10: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3#环岛商业楼2层商业房产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1171.8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478元,起拍价:****382.4元,
保证金:4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十一、标的物11: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3#环岛商业楼3层商业房产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1300.79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087元,起拍价:****469.6元,
保证金:3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十二、标的物12: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4#环岛商业楼2层商业房产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1308.68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875元,起拍价:****100元,
保证金:4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十三、标的物13: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4#环岛商业楼3层商业房产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1308.68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036元,起拍价:****228.8元,
保证金:3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十四、标的物14: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综合楼2层26号商业房产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出租状态。建筑面积:72.69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417176元,起拍价:333740.8元,
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十五、标的物15: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综合楼3层商业房产(3、5、6、19、20、21、23、24、25、28、36、43、45至50、57、60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1191.75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535.2)
(1)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综合楼3层商业房产(19、20、21、28、50、60号,合计面积:299.7平方米)
评估价:****375元,起拍价:****700元,
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2)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综合楼3层商业房产(3、5、6、23、24、25、36、43、45、46、47、48、49、57号,合计面积892.05平方米)
评估价:****294元,起拍价:****835.2元,
保证金:38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十六、标的物16: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综合楼4层商业房产(02至10、12、13、15至23、25、27至30、33、35、36、38、39、44、46、47、48、53、54、58、59、63号)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2758.64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3863元,起拍价:****090.4元,
保证金:89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十七、标的物17: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综合楼8层01、03号商业房产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1023.78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028元,起拍价:****622.4元,
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十八、标的物18: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综合楼9层01号商业房产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该商业房产目前为空置。建筑面积:547.4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1年5月17至2081年5月17日,用途:商用,类型:出让,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12)第0244号,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综合楼位于**县卡普河路087号,处于**县商业集中地区,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评估价:****375元,起拍价:****700元,
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
1、上述标的资产均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拍卖成交后,上述房屋面积如与最终的测绘面积有差异,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调整,也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2、上述部分标的资产有租赁,请竞买人详细了解咨询租赁情况。
3、上述拍卖标的,对商铺名称的描述仅做参考,最终以房屋编号为准。
4、标的物详情请查阅评估报告,****公司图片、视频宣传资料仅做参考,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
拍卖机构:新****公司
**统一客服电话:400-****-6122 0991-****287
或136****7727、 186****5511
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的方式网络拍卖。
2、网络拍卖平台:中拍平台。
3、网络在线竞价时间:2024年10月8日12:00 至 2024年10月9日12:00(延时除外)。
4、竞买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公告指定账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保证金打款账户:
单位名称:新****公司
开户行:****公司**鲤鱼山路支行,
行号:308****29114, 账号991********0803
(2)标的物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按照拍卖成交时间确认,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手续。
(3)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4)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7、《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买受人须在15日内支付全部剩余价款至指定账户。
8、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开拍之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交付保证金、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到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9、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承租户,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前按约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0、买受人成交后须向中拍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费率为成交价的0.15%,具体金额请买受人登录个人后台查询(具体金额以平台计算数据为准)。
标的物的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竞买须知》、《注意事项》。
注:企业办理竞买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线下接待地址:**市**区西虹西路371号SOHO新时代高层A座1405室。
新****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