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搏盛天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碳纤维保温材料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0291549 | 建设单位法人:王松若 |
赵春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浏****开发区高新片区**南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5号、16号栋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搏盛天****公司碳纤维保温材料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高新片区**南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5号、16号栋 |
经度:113.31304 纬度: 28.1994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6 |
长环评(**)〔2024〕1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 |
224 | 运营单位名称:**搏盛天****公司 |
914********029154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公司 |
914********962774K | 验收监测单位:**天****公司 |
914********962774K | 竣工时间:2024-09-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po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硬质复合毡200吨[包括硬质复合毡(冶金系列)为80t/a,硬质复合毡(光伏系列)120t/a)]、硬质保温毡1000吨、高纯石墨毡1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硬质复合毡200吨[包括硬质复合毡(冶金系列)为80t/a,硬质复合毡(光伏系列)120t/a)]、硬质保温毡1000吨、高纯石墨毡1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高纯石墨毡生产工艺流程:预处理-炭化石墨化-雕刻机/人工裁剪;硬质保温毡生产工艺流程:干法制坯成型-固化-炭化-连续式高温处理-机加工-涂层-炭化封孔 高温纯化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纯化炉-产品 研发试验炉工艺流程:原料-试验炉-真空升温-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高纯石墨毡生产工艺流程:预处理-炭化石墨化-雕刻机/人工裁剪;硬质保温毡生产工艺流程:干法制坯成型-固化-炭化-连续式高温处理-机加工-涂层-炭化封孔 高温纯化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纯化炉-产品 研发试验炉工艺流程:原料-试验炉-真空升温-产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项目应加强水污染控制,切实搞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地面清洁采用干式吸尘方式。(二)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控制。5号栋车间:高温纯化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碱喷淋塔+水喷淋塔”处理;连续式预处理炉、连续式碳化及石墨化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先经“冷凝+直燃式焚烧炉+碱液喷淋塔”预处理,立式碳化炉、连续式高温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先经“直燃式焚烧炉+碱液喷淋塔”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后废气共同采用“旋流喷淋塔+湿式静电除焦+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废气经各自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共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氰化氢、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16号栋车间:干法制胚工序泡胶、甩胶、刷胶、喷胶、热压工艺在二次密闭房间内进行,泡胶、甩胶、刷胶、喷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与经管道收集的烘箱废气一并采用“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酚类、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固化烘箱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冷凝+直燃式焚烧炉+碱液喷淋塔”预处理后再经“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真空碳化炉及真空碳化高温炉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开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冷凝+直燃式焚烧炉+二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试验炉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直燃式焚烧炉+二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以上废气经各自设施处理达标后共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氰化氢、氮氧化物、酚类、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值,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加强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机加工在二次密闭房间内进行,数控雕刻机、车床、线锯床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地面采用吸尘+擦洗方式避免二次污染;设备定期维护,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氰化氢、氮氧化物、酚类、甲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值。(三)项目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利用。****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机加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部分回用于制胚工序;废包装材料、机加工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无法回用的粉尘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冷凝器及电捕焦收集的碳化焦油、喷淋塔更换废液、废树脂包装桶、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标准厂房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地面清洁采用干式吸尘方式。5号栋车间:高温纯化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碱喷淋塔+水喷淋塔”预处理,连续式预处理炉、连续式碳化及石墨化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先经“冷凝+直燃式焚烧炉+碱液喷淋塔”预处理,立式碳化炉、连续式高温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先经“直燃式焚烧炉+碱液喷淋塔”预处理后废气共同采用“旋流喷淋塔+湿式静电除焦+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排放。 16号栋车间:干法制胚工序泡胶、甩胶、刷胶、喷胶、热压工艺在二次密闭房间内进行,泡胶、甩胶、刷胶、喷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与经管道收集的烘箱废气一并采用“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固化烘箱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冷凝+直燃式焚烧炉+碱液喷淋塔”预处理;上述废气再经“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 真空碳化炉及真空碳化高温炉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开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冷凝+直燃式焚烧炉”预处理后,同试验炉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直燃式焚烧炉”预处理后一起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排放。危险废物交******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交专门单位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四)项目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按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落实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和减缓环境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现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456 | 0.3 | 0 | 0.456 | 0 | 0.3 | -0.156 | |
0.0335 | 0.117 | 0 | 0.0335 | 0 | 0.117 | 0.084 | |
0.0017 | 0.0045 | 0 | 0.0017 | 0 | 0.004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2400 | 0 | 0 | 0 | 0 | 3240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18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0047 | 4.8501 | 0 | 0.0047 | 0 | 4.85 | 4.845 | / |
0.0144 | 0.255 | 0 | 0.0144 | 0 | 0.255 | 0.24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 化粪池 | 两天四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 | 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氰化氢、NOX、氟化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 两天三次 | |
2 | DA002 | 非甲烷总烃、酚类、甲醛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按环评要求建设 | 两天三次 | |
3 | DA003 | 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氰化氢、NOX、酚类、甲醛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按环评要求建设 | 两天三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绿化隔离、距离衰减及建筑隔声邓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按环评要求建设 | 两天三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利用。****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机加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部分回用于制胚工序;废包装材料、机加工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无法回用的粉尘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冷凝器及电捕焦收集的碳化焦油、喷淋塔更换废液、废树脂包装桶、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处置。 | 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交******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交专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按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落实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和减缓环境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 厂区各风险单位设置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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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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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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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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