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佑康和平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38020K | 建设单位法人:薛志毫 |
杨振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金河路128号(金瓯大厦1-3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金河路128号(金瓯大厦1-3层) |
经度:120.54851 纬度: 27.57926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7 |
龙行审环建〔2023〕1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8-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38020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83MA2HDH4F1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83MA2HDH4F1Y | 竣工时间:2023-08-17 |
2023-08-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9-18 |
2023-1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2-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Detail.aspx?ID=26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成后实行 24 小时三班制,设有病床位 50 张,最高门诊接待人数 为 30 人,院内科室主要为妇科、骨科、内科等。 | 实际建设情况:建成后实行 24 小时三班制, 设有病床位 50 张,最高门诊接待人数为 30 人,院内科室主要为妇科、骨科、内科等,另 外 ,院内设置 DR 室等 ,医院应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做好辐射防护工作(如采用防 X 光辐射的轻质墙、铅制门窗等防护 措施),根据《医用诊断 X 线卫生防护标准》《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本 项目DR 室电磁辐射分析影响项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本报告不予评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位于**市金河路 128 号,租赁总建筑面 积约为 270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 设有病床位 50 张,最高门诊接待人数为 30 人, 院内科室主要为妇科、骨科、 内科等。项目 DR 室电磁辐射分析影响评价另行分析评价。 具体建设内容、平面布局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详 见《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位于** 省**市**市金河路 128 号(金瓯大厦 1-3 层) ****医院经营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 2700m2 。本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建成后实行 24 小时三班制,设有病床位 50 张,最高门诊接 待人数为 30 人,院内科室主要为妇科、骨科、 内科等,另外,项目DR 室电磁辐射分析影响评 价另行分析评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各股废水须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预 处理相关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市****公司处理。 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及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的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氨氮、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2.合理布置污水处理设施位置,应做好密封措施, 废气经除臭等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检验、危废暂存及废水处理过程会产生臭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合理布局场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加大各设备检修力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加强营业期间噪声管理工作,场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应有专人负责,分别收集。医疗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修正)》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医疗废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控制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排放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医疗废水及生活污 水,所在区域污水已能纳管处理,生活污水、去 离子水制备废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一级强 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过滤”预处理(废水处理 设施处理量应不低于 15t/d) ,根据验收监测数 据,该企业外排废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的相关排放 标准限值,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 ****公司处理达《****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2.废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加盖+ 除臭处理减少无组织 影响;检验废气及危废暂存间排风系统排放;验 收检测期间厂界废气达标排放 3.项目已合理布局诊疗设备和空调外机位置,加强 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另 外,在医院人群活动区域张挂禁止大声喧哗标识 标牌等。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企业及时收集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和 危险固废分类贮存,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 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设置标志, 由 专人进行分类收集存放。 危废仓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 防”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坚固、防渗、 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库内废物定期由**市益科 ****公司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废物 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 的容器内,专用包装物、容器设有明显的警示标 识和警示说明。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做好“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475 | 4444 | 0 | 0 | 3475 | 3475 | |
0 | 0.174 | 0.222 | 0 | 0 | 0.174 | 0.174 | |
0 | 0.017 | 0.022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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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 | 项目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各股废水须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预 处理相关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市****公司处理。 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及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的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氨氮、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企业排放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医疗废水及生活污 水,所在区域污水已能纳管处理,生活污水、去 离子水制备废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一级强 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过滤”预处理(废水处理 设施处理量应不低于 15t/d) ,根据验收监测数 据,该企业外排废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的相关排放 标准限值,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 ****公司处理达《****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 企业排放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医疗废水及生活污 水,所在区域污水已能纳管处理,生活污水、去 离子水制备废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一级强 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过滤”预处理(废水处理 设施处理量应不低于 15t/d) ,根据验收监测数 据,该企业外排废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的相关排放 标准限值,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 ****公司处理达《****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施 | 合理布置污水处理设施位置,应做好密封措施, 废气经除臭等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检验、危废暂存及废水处理过程会产生臭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项目已合理布局诊疗设备和空调外机位置,加强 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另 外,在医院人群活动区域张挂禁止大声喧哗标识 标牌等。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项目已合理布局诊疗设备和空调外机位置,加强 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另 外,在医院人群活动区域张挂禁止大声喧哗标识 标牌等。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合理布局场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加大各设备检修力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加强营业期间噪声管理工作,场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 | 项目已合理布局诊疗设备和空调外机位置,加强 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另 外,在医院人群活动区域张挂禁止大声喧哗标识 标牌等。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项目已合理布局诊疗设备和空调外机位置,加强 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另 外,在医院人群活动区域张挂禁止大声喧哗标识 标牌等。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药库、危废贮存区域、废水处理站等做好地面防渗等防治措施 | 危废仓库和危化品仓库设置化学品托盘上,阻隔了污染途径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应有专人负责,分别收集。医疗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修正)》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医疗废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控制标准。 | 企业及时收集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和 危险固废分类贮存,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 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设置标志, 由 专人进行分类收集存放。 危废仓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 防”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坚固、防渗、 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库内废物定期由**市益科 ****公司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废物 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 的容器内,专用包装物、容器设有明显的警示标 识和警示说明。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危险废物仓储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①加强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危险废物运输要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定人定车,合理规划运输路线;②仓库应拥有良好的储存条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间内,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与氧气化剂隔离储运。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容器受损;③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2、加强防火,达到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 3、做好入库和出库登记记录,明确去向。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工作守则和个人卫生措施,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有化学品的有害作用及对患者的急救措施,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4、定期更换老化设备,对于老化设备及时进行处置,提高装备水平; 5、药房、检验室、危废间等设置通排风设备,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急培训,提**全意识; 6、制定医院的应急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放模拟演习,配备必要和适当的通讯工具和应急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药库、危险废物仓库、废水处理站等设置围堰及收集沟,设置事故应急池,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生产废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 | 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化品根据环评要求设立,设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车间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编制相关突发应急响应程序。定期组织进行环保、消费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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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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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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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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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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