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0万副金属眼镜、20万副板材眼镜迁扩建项目 | **省**市****创业园50幢2层 | **** | ****(原瑞****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公司,原有项目位于**省**市****创业园21幢,于2019年9月委托****编制《瑞****公司年产30万副金属眼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11****环境局审批(批文号:温环瑞建〔2019〕159号)。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30万副金属眼镜。2023年7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企业于2020年12月成立验收专家组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自主验收,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求,企业决定投资1000万,购买位于****创业园50幢2F现有厂房实施迁扩建生产,总建筑面积1744.1m2,项目迁扩建后原有生产设备全部搬迁至新厂房,同时新增板材眼镜加工生产,项目迁扩建后预计能达到年产30万副金属眼镜、20万副板材眼镜的生产规模。项目迁扩建后原有21幢车间不在生产。 | 2024年9月24****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年产30万副金属眼镜、20万副板材眼镜迁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详见环评文本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09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环境局**分局 **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7296 传真: 0577-****7726
﹒ 通讯地址:**市瑞祥新区****服务中心一楼C区10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