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智慧城市基础框架项目已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承高审批初设【2024】0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高新区智慧城市基础框架项目二标段(二次)2.建设地点:承****开发区3.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工期:12个月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投标人需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经理需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1 17:00(**时间,下同),登录 **公共**交易平台(**市)和招采进宝**专区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市)、招采进宝**专区上发布。
1.依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2.根据****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
招标人:****地址:高新区联系人:池贺鹏电话:0314-****097代理名称:****地址:**省**市**区塞纳澜湾7号楼1单元1101联系人:郭静电话:0314-****118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4-****097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高新区智慧城市基础框架项目二标段(二次)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开发区 | 地址:**省**市**区下营房塞纳澜湾7号楼1单元1101 |
池贺鹏 | 联系人:郭静 |
0314-****097 | 电话:0314-****118 |
****@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