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年产100吨
高温石墨毡和50吨硬质复合毡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拟对****新增年产100吨高温石墨毡和50吨硬质复合毡扩建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210
传 真:0437-****204
通讯地址:**县白泉**泉路18号
邮 编:1366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增年产100吨石墨毡和50吨硬质复合毡扩建项目 | ****开发区 | **** | 建设库房、碳化车间、复合毡加工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100t高温石墨毡和50t硬质复合毡。项目占地面积2300m2。安装主要生产设备34台。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公司 |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及焚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温预氧化、高温碳化、低温烘干和固化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再经焚烧炉+碱喷淋+电捕焦油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HCN、NH3、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和NOx。其中HCN、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HCN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无组织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污染源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音、加装减震垫、车间全封闭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中产生的焦油、碱喷淋废液和废胶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边角料和雕刻废物外卖废品收购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加强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生产车间、厂区固废暂存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降低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 (六)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废气非正常排放时,要立即停产,查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