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日期 | ||||||||
**** | ****所属香山路829号房产 | 68.81万元 | 86.536万元 | 2024-09-29至2024-10-10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 ||||||||||
住 址 | ****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707室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所属香山路829号房产 | ||||||||||
所在地 | 位于**区香山路829号2幢1单元1201室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面积(㎡) | 评估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香山路829号2幢1单元1201室 | 103.95 | 68.81 | 10 | ||||||||
合计 | - | - | 68.81 | 10 | ||||||||
标的性质 | 国资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状态为空置。 2、标的房产位于**区香山路829号2幢1单元1201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3.95平方,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至2047年1月10日止。 3、标的房产为东****开发区财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所有。 4、标的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标的房产外观、结构、内部情况等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以产权证书载明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其他事项详见**鲁业房估(2024)字第001371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批准日期 | 2024年9月6日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鲁业房****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9月26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2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业房估(2024)字第001371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68.81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6.53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房产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仅就现有资料配合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0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0.2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86.536万元 | |||||||||||
联系方式 | 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黄河三角洲****公司)。 中心咨询电话: 0546-****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