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馨花园二期A区室内门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三次)
1. 招标条件
****花园二期A区(项目名称)已由连开委复(2019)16号(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和企业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花园二期A区室内门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港馨花园二期A区室内门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货物采购清单及图纸;
2.2交货地点:佛堂**、跃湖路西,港馨花园二期A区项目施工现场;
2.3交货期:90日历天,具体交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 合格
2.6最高投标限价:330.94833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如是授权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该投标为无效标)。
3.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 www.****.cn 和“信用** www.****.cn ”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3)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4. 评标方法
4.1 评标入围
4.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4.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4.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6分 技术响应:10分 安装、调试方案:8分 售后服务:2 分 业 绩:4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仅限于配置的合理性)、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1) | 投标报价 (76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76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10分) | 体系认证证书(3分)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5分) | 室内门(铝合金百叶通风玻璃门、铝合金推拉门、铝合金玻璃门、木质门、钢制防盗门)根据清单参数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符合要求,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配置的合理性(2分) | 根据提供产品的合理性、可靠性、先进性水平、兼容性程度、与项目需求的吻合度等综合确定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2.2.3(3) | 安装、调试方案 (8分) | 安装、调试方案 (8分) | 1、室内门加工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0-2分) 2、室内门安装的进度、施工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0-2分) 3、室内门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成品保护措施;(0-1分) 4、室内门调试、运输等环节保证措施;(0-2分) 5、室内门保证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计划及保证措施;(0-1分) |
2.2.3(4) | 售后服务 (2分) | 售后服务方案(1分) | 投标人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性、响应时间的合理性,评委进行比较后酌情评分;最高得1分; |
免费质保期(1分) | 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此外每增加一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需要提供制造商承诺;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需要提供经销商承诺。 | ||
2.2.3(5) | 业绩 (4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门采购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投标时应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内容、合同价款及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 |
特别提醒:(1)技术响应(仅限于配置的合理性)、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本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技术响应(仅限于配置的合理性)、安装、调试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配置的合理性、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 2024年10月10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 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开发区新海连大厦8楼 | 地 址:**区凌洲东路8号**商务大厦A座19楼 |
邮 编:222000 | 邮 编:222000 |
联 系 人:靳工 | 联 系 人:刘工 |
电 话:0518-****7753 | 电 话:0518-****1011 |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刘工,电话:0518-****1011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开发区行****管理处,电话0518-****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