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租吊车
采购单位: ****
发布时间: 2024-09-29 08:44
截止时间: 2024-10-02 08:35
招标方联系人: 董志祥
招标方联系电话: 176****6366
招标方邮箱:
监督方联系人: 桑子鹏
监督方联系电话: 176****5188
监督方邮箱:
保证金: 0.0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6个月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乙方贴息,承兑汇票由甲方****工程局****公司开具)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所有分批支付款项均为无息支付。
支付条件: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结算办理完成60天支付到场物资30%,安装完成60天内支付至75%,12个月质保结束支付剩余的25%。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货信息:
交货方式: **市**区环市西路4号中铁**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收货人: 董志祥
收货人联系方式: 176****6366
其他说明事项: 请框架内各单位认真审查询价书,并填写响应文件,此询价为吊车临租询价单,具体要求如下:1、出车时需配备跟车司索工2名,以上报价均包含跟车司索费用。 2、进场设备要求使用年限不超过三年以上,进场前需提供相应的设备资料及证件和特种人员证件,且进场检验合格(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钢丝绳、吊带、设备支腿、安全限位装置等)。 3、工作地点集中在**、**、**区交界处,****中心,交通限行掣肘,工作时段多为22:00-6:00,白班使用相对较少。 4、因工点位于市政主干道,项目周转场地距离主要工点较远,要求需具备在**鹤洞、****区、**等地派车的能力。 5、台班计算规则:一般以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调试合格具备使用条件之时起开始计算设备租费,使用时间0到4小时的,按照半个台班计算,超出4小时的按实际使用小时数进行计算,折算台班后进行结算。如果设备运到后甲方仍不开工,则以设备实际使用之时开始计算租赁费用。
标的明细:
1 | 210********06003 | 汽车起重机租赁 | 50t | 5.0 | 月 | 华南区-**省-**市-市辖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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