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中心-****公司南**部地区液压站、气瓶撬及配件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液压站、气瓶撬及配件采购 |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 2024年10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体系认证证书要求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需要包含液压类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投标时提供证书及在中国****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核实截图,官网截图内容中具有证书使用的认可标识,CNAS、RVA、UKAS或IAF等任一标识机构均可。 5、供应商有能力提供现场专业安装调试服务,需持有《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6、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项液压类设备供货业绩,且单项业绩(或单个订单)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A、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采购内容及验收材料。B、验收材料可体现为货物验收单(具有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及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①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②到货接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内容、货物验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 |
(2)信誉要求: A、****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C、****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3)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要求(此要求以最终发布的询价文件为准): 制造商需满足:提供附件《制造商承诺书》 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贸易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代理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曹慧芹,电话:021-****3353,邮箱:caohq@cno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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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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