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该项目【观澜竹园工业区西通信基站用电协议-补充协议】符合《****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5种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该站址必须按网络规划的位置与相关的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租赁:【
1、观澜竹园工业区西通信基站,为保证通信设施运行正常,需进行物业租赁签订补充协议,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该物业位于:**市**区观湖街****部队营房02栋(礼堂)天面,面积为20平方米。原合同编号:****,原租金:无,原电费:0.77元/度,原合同期限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8年7月9日止,共5年。
2、谈判过程:政府出台规范转供电环节的相关文件后,经我方宣讲传达,对方深明大义,不仅同意按成本核定,将电费降至0.717元/度,且退回之前多收的费用,对方向我方出具“电价调整函”。我方上报,请审批。
3、谈判结果:经谈判,租金:无,电费:0.717元/度,涨幅:-7%,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13097元(大写:壹拾壹万叁仟零玖拾柒元整,不含税),拟签署期限自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8年7月9日止,共5年。
4、其它:截止2024年2月,电信公司共向甲方缴纳电费53642.82元,****公司退还电费3692.298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三十九条第五款情形规定,本项目【观澜竹园工业区西通信基站用电协议-补充协议】。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为【****】。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发布日期起,至少3天。(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计。)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联系人:陈晋强
电话:075****13939
地址:**市**区观湖观澜大道172号
邮编:51811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公司****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