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精康医院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400MJQ****784 | 建设单位法人:龙波 |
徐建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镇中桂村14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镇中桂村14组 |
经度:103.93684 纬度: 30.0289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6 |
眉市环建东〔2024〕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29 | 运营单位名称:**** |
****1400MJQ****78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400MJQ****78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4MA6CQYLC5E | 竣工时间:2024-07-10 |
2024-07-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30 |
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6vrMl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由原有 15 张床位扩增至 280 张床位,设计日问诊不变为最大接待量约 50 人 | 实际建设情况:由原有 15 张床位扩增至 280 张床位,设计日问诊不变为最大接待量约 50 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医院就医流程为:在医院挂号处号,根据挂号所得信息到门诊就诊,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和医生建议可选择以下治疗方法:直接缴费取药或进行简单治疗后离开;缴费住院治疗。 本项目仅接收具有精神疾病的病人进行住院治疗。需要住院的病人在办理相关入院手续后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疗手段进行治疗、化验,开具药物。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就医流程为:在医院挂号处号,根据挂号所得信息到门诊就诊,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和医生建议可选择以下治疗方法:直接缴费取药或进行简单治疗后离开;缴费住院治疗。 本项目仅接收具有精神疾病的病人进行住院治疗。需要住院的病人在办理相关入院手续后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疗手段进行治疗、化验,开具药物。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并采用一体化箱式设备,同时外部采用彩钢封闭,污水处理系统的通风口采用导管导排臭气,臭气经抽风系统抽出,采用 1 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排放。 2、食堂油烟:在厨房灶台上方设置油烟集气罩+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 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DA001,高度为 5m) 3、目食堂产生废水先经隔油池(20m3)处理后与****医院****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50m3/d)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罐车拉运至**苏****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置、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 5、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药品包装材料集中收****回收站;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掏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食堂产生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院****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 50m3/d)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罐车拉****处理站处理。 2、食堂油烟:在厨房灶台上方设置油烟集气罩+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DA001,高度为 5m)。 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全封闭装置,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项目采取的主要生产治理措施如下:(1)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保养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接地性固定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 (3)病房内采取安装隔声材料,以此减少病人产生噪声对外界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医院护士加强管理,并设置提示标语,院内禁止喧哗、吵闹,以避免对外界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无毒无害药品的包装材料单独收集,****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于垃圾桶内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掏处理;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4741 | 0 | 0 | 0 | 14741 | 14741 | |
0 | 0.988 | 3.7 | 0 | 0 | 0.988 | 0.988 | |
0 | 0.116 | 0.7 | 0 | 0 | 0.116 | 0.116 | |
0 | 0.004 | 0.1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 ****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沉淀池+单过硫酸氢钾”消毒处理废水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全封闭装置, 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 15m 高排气筒 (DA002)排放。 | 正常 | |
2 | 食堂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附录 A 饮食业油烟采样方法及 分析方法 GB 18483-2001 | 在厨房灶台上方设置油烟 集气罩+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 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 排放(DA001,高度为 5m)。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1)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保养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接地性固定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 (3)病房内采取安装隔声材料,以此减少病人产生噪声对外界声环境造成 不良影响。 (4****医院护士加强管理,并设置提示标语,院内禁止喧哗、 吵闹,以此避免对外界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采用 25cm 的 防渗混凝土(C30、P8)+池内 表面涂刷防水涂料;医 疗 废 物 暂 存 间 : 采 用 25cm 的 防 渗 混 凝 土 (C30P8)+2mm 环氧树脂防渗层;厨房、隔油池、医技楼:采 用防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采用普通混凝土地坪进行简单防渗。 | 污水处理站:采用 25cm 的 防渗混凝土(C30、P8)+池内 表面涂刷防水涂料;医 疗 废 物 暂 存 间 : 采 用 25cm 的 防 渗 混 凝 土 (C30P8)+2mm 环氧树脂防渗层;厨房、隔油池、医技楼:采 用防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采用普通混凝土地坪进行简单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于垃圾桶内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药品包装材料集中收****回收站;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 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掏处理。 |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于垃圾桶内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药品包装材料集中收****回收站;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 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掏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无 | 无 |
表7 风险设施
1 | 配备消防设施、防护器具、应急预案、 加强管理等。 | 项目配备消防设施、防护器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加强日常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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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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