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门户、空港**”城市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府门户、空港**”城市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品目: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200002399[2024]00295],本项目编号以****为准。预算价格:950,000.00元,最高限价:950,000.00元。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条件说明: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20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20%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乙方完成所有项目后,向甲方提供结案报告,甲方在对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20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剩余80%的费用。乙方需在项目验收和结项前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项目验收和结项报告,****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通过后,乙方才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尾款,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4.资格条件:(一)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财政局,电话:028-****4330
名称:****
地址: **市**市人民路6号
联系方式:028-****8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盛安街401****中心B座19层1909号
联系方式:18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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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