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05/202408-00054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2024-08-15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4-08-15 |
有效 | 废止日期:|
黄发改环资〔2024〕29号 | 关键词:|
有效性: | 有效 |
黄发改环资〔202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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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请求汤口镇芳村水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修复项目可研批复的请示》(汤政〔2024〕32号)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将有关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汤口镇芳村水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修复汤口镇沿河污水主管网****广场****处理厂)约4公里,(其中紫外光固化约453m,雨污分流改造39处共计**排水检查井约178个,dn400 排水管约3840m,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约720平方米,花岗岩人行道破除恢复约1200平方米,障碍物清除1处,原有管道内加装DN600的PE管约900m),更****处理厂水毁污水处理设施,含格栅、变频风机等,****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监测站、厂区监控系统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47.4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区项目资金及建设单位配套。
四、建设期限:24个月。
五、请据此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落实项目土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建设条件,做好项目质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节水、减排降耗、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电力和市政设施保护等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以工代赈实施内容。依法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预期效应。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发改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汤口镇芳村水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修复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主要内容:修复汤口镇沿河污水主管网****广场****处理厂)约4公里,(其中紫外光固化约453m,雨污分流改造39处共计**排水检查井约178个,dn400排水管约3840m,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约720平方米,花岗岩人行道破除恢复约1200平方米,障碍物清除1处,原有管道内加装DN600的PE管约900m),更****处理厂水毁污水处理设施,含格栅、变频风机等,****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监测站、厂区监控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947.47万元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依据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可研估算,同意该项目施工、主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8月15日 |
注: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