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闽东医院亚低温治疗仪、一氧化氮治疗仪、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3)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亚低温治疗仪、一氧化氮治疗仪、电子支气管内窥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江滨中大道北侧、曙光路东侧****广场二期A1#写字楼7层18室、19室 | 185,000.00元 | 97.00 |
采购包3:
**市鑫****公司 | **省**市**区温陵南路102号13楼B、C单元 | 344,700.00元 | 98.9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亚低温治疗仪):
货物类(****)
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亚低温治疗仪 | 戴维 | MH-100 | 1 | 套 | 185,000.0000 | 185,000.00 |
采购包3(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货物类(**市鑫****公司)
3-1 | 医用内窥镜 |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 | 视新 | VB-3342等 | 1 | 套 | 344,700.0000 | 344,7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雷霆 |
评审专家: | 张惠平 、 赖震海 、 施强 、 连少彬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收取,由中标方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转账****公司一次性付清,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50********10000020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亚低温治疗仪:0.27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电子支气管内窥镜:0.51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包1、包3经评审,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人(包1、包3)须各提供2套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上传投标(响应)客户端时所制作的投标文件一致,不允许更改)供归档使用。
3、退还中标人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后,并在****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89号
联系方式:0593-****23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福晟银座1505-2
联系方式:05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话:0593-****888
****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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