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长渠(白起渠)武安镇区域水体污染治理工程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 南**长渠(白起渠)**镇区域水体污染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d300mm-d400mm污水主管约 8km,**d200mm污水支管约2.5km,新****泵站(500t/d)1座;渠道底泥清淤量约15000m3;渠道岸坡整治总长约4.2km;渠道景观提升总长约 2.5km。 | ||
建设地点 | **省-**市-南** 起点位于**镇镇区张家营前,横穿荩****政府,终点为刘家河村后 | 建设性质 | ** |
行业类别 | 环保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7840.41 | 环保投资(万元) | 183.427 |
建设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省**市****(水镜大道北) |
邮政编码 | 420624 | 环评单位名称 | **众****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时间 | 2024-09-29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09-29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4-10-10 |
公示名称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
公示内容 | |||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南**长渠(白起渠)**镇区域水体污染治理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电话:0710-****728 通讯地址:**省********镇金漳大道430****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
公示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执行。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施工便道、临时施工场所选线、选址,严格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管理,做好土料的防流失,避免对水体造成影响;同时还应加强施工人员各类卫生管理,统筹施工时序,减少工程施工对水生态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要求采取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现场需修筑场界封闭围挡,运输车辆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运输散装建材和施工垃圾等应用专用车辆,并进行覆盖。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路线要尽量避免穿越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地段。清淤淤泥在晾晒、堆存过程将产生恶臭气体,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臭气的逸散。 (三) 水污染防治。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油品等造成水质污染。开挖、清淤作业时需用围堰进行导流;施工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等经有效收集并进入沉淀池、集水池等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浇洒降尘使用,不外排。制定施工水质风险预案,出****水库下游河段水质的情况,工程施工应立即停工,等生态环境部门复工通知后方可继续施工。严禁向附近水体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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