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中心】江陵县楚江大道沿线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江陵县应急备用供水保障工程设计(JZJI-202409SZ-014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中心】**县楚江大道沿线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县应急备用供水保障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报名中]
**县楚江大道沿线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县应急备用供水保障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县楚江大道沿线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县应急备用供水保障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审批【2024】1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楚江大道、荆监一级公路; 建设规模:一是**县楚江大道沿线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将楚江大道原DN600水泥管道改造为球墨铸铁管道,总长度约为11.5千米;将龙渊路原DN600水泥管道改造为DN600球墨铸铁管道,总长度约为3.5千米);二是**县应急备用供水保障工程(沿荆监一级公路**DN600--DN800的供水管道约6千米、30000吨/d加压站一座)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不包含涉铁路、高速公路等局部下穿专项设计。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其中:按招标人的要求,(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2)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施工配合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向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设计业绩(注:****水厂、给水泵站、给水管道,此处业绩应至少包含其中一项。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如有)和设计合同扫描件盖投标人公章,如这些资料未载明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要求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4年7-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9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7.1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7.2 **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为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9月30日至 2024 年10月9日 24:00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为: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0月 29日9时00 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3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716-****581。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5313、159****1850。6.4 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om)****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大数据局,电话 0716-****672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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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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