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岸基金南昌项目排污检测事项第三次征集公告
领岸基金**项目排污检测事项第三次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 领岸基金**项目排污检测事项 项目编号 **** 征集开始时间 2024-09-29 12:00 征集结束时间 2024-10-02 12: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9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罗志炜 联系电话 138****6529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园区项目建于2013年,园区建成已有10年,****园区雨污排水管道进行摸排测绘和雨水与污水检测达标考核工作,现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雨污分流检测。因之前中标单位****在合同商议上出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现申请重新供应商征集。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报名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报名人信誉良好,在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未被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n)中“信用服务”栏查询。 3、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股东构成表)。 4、持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雨污分流检测相关资质或证明。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施工方案/工程清单、报价单 报价要求 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60000元整。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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