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安海龙山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768号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4
****关于提供**安海**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4-09-29 12:01
**安海**寺:
你单位《关于**安海**寺项目申请用地的请示》(晋**〔2024〕3号)收悉,根据《**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经《****政府关于**市2017年度第九批次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8〕59号)批准,位于安海镇型厝村的国有储备建设用地3.4419公顷(原地类为属安海镇型厝村集体所有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4419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作为**安海**寺项目建设用地。
二、未经批准,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用****储备中心与你单位双方签订的《预约用地协议》约定执行。
四、核定划拨土地使用价款****855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费用****855元),契税等相关规费由你单位按规定缴纳或申请减免。
五、本项目用地面积计入闽政地〔2018〕59号文批准的我市2017年度第九批次土地征收指标。
此复。
****
2024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