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农函〔2024〕94号)要求,现将**县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条件
支持符****牧场******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存栏100-3000头,10头奶山羊折合一头奶牛)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养殖备案码和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标准化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基础较好,全混合日粮、机械化挤奶等先进生产技术适度应用,配备一定规模的设施装备和一定数量的饲草料地等现代奶业生产要素,奶牛单产水平较高。优先支持开展疫病净化或生产性能测定(DHI)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建设内容
一是升级种植养殖设施装备。重点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及养殖设施装备升级改造;支持与奶牛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收储,推进饲草料**本地化开发利用;加强提升标准化水平的挤奶、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兼顾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
二是应用先进生产技术。重点支持精准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等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与奶牛养殖融合发展,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可依据自身实际,在支持内容范围内有侧重的组织实施,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附件1)
(二)附报证明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公户开户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土地租赁协议、畜禽养殖备案码等复印件(核查原件);
2.养殖生产档案复印件一份(核查原件)、承诺书(附件2)、布病净化及生产性能测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类的还需提供建设地点平面图与单项规划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前。
2.报送地址:****畜产品质量安全科(**县谷山北路2号****505室)。
3.联系电话:0635--****980
(二)实施主体确认
****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政府网站公示。
(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由****解释说明。
附:1.**县2024年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承诺书
****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
**县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地 址 | ||
规 模 | 计划投资 | (万元) | |
企业法人 | 联系方式 | ||
企业简介 | |||
简介要点:(企业注册时间、地点,从事行业、规模、从业人数,所有的场地设施设备情况,承担项目实施主体的能力体现等情况。) | |||
建设内容及效益分析:(企业计划建设内容,规格,项目总投资、计划进度及目标效益。) |
附件2:
项目实施承诺书
****:
我单位对照《**县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申报建设内容符合项目要求,无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体遴选审核通过后及时兑现项目建设款项,设立项目专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并积极配合畜牧部门完成项目检查、验收、审计等各项工作,不弄虚作假,对因提供有关信息、申报材料不实、未按要求实施建设、未及时支付项目款项及不配合该项目相关检查等行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未来三年内不再承担同类畜牧项目。
(单位公章)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