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现金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选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银行****分行现金保险项目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预算:110万/年;
1.5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6服务内容:****银行****分行及所属各级机构、直属单位提供现金险、结算差错保险、雇主责任险及雇员忠诚保证保险服务;
1.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二者不可同时参与投标),若为省级分支机构参****公司书面授权;
1.2投标人须持有由****总局****银行****委员会)批准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财产保险业务;
1.3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1、2022、2023)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银行****公司禁入名单中;
1.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6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工行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重大影响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1.8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1.10投标人具备在工行**省内县级及以上机构的服务能力;
1.11投标****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承诺该事项对参与本次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现场报名: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9: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地址:**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702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网上报名:2024年10月11日16:30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上传至****的邮箱:zbdl@zcec.****.cn进行报名,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转账账号:194****40866,账户名:****,开户行:****分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2日9 时30分,地点:**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718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网(www.****.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7楼702室
联 系 人:李志文、佐珊珊、涂莉、李钦珍、李翔
电 话:0791-****5036
邮 箱:zbdl@zcec.****.cn
邮 编:3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