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燕儿窝殡仪馆平板火化炉配套尾气处理成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殡仪馆平板火化炉配套尾气处理成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江****工业园清江大道南侧601号
被投诉人:**信实工程****公司
地址:****市青年路235号阳光花苑B座2510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工业园**路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未组织评审专家复审或组织了但复审专家未认真复审,把被机构撤销的证书视为有效证书。2、评审专家错误的认为受理通知书、受理证明等同有效证书。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标时提供的“环保等级认证证书”、“有害物质过程管理认证证书”均属于无效证书,投诉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财政局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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