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门街、宗泽路创意小品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市市政设施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门街、宗泽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门街、宗泽路创意小品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总承包,估算投资约为11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门街、宗泽路创意小品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有关的设计、制作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绿化恢复等内容,不包含现场砼基础施工,只包含基础简易模型制作。
(1)设计:工程规划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的设计、优化、修改、完善,制作尺寸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工作。
(2)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小品的制作、安装及施工配套恢复。
(3)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4)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3.1资质条件: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承接过一个单独创意小品的设计及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及施工合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4.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领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09:00-11:30和14:00-17:00,节假日除外),前往****(**市春晗路111号四楼40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5)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6)投标人联系单(含电话、邮箱等);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6.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7日15:30时,地点:****(**市春晗路111号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cn/col/col****456781/index.html)发布。
9.开标时间:2024年10月 17日15:30时。
10.开标地点:****(**市春晗路111号四楼开标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 址:新科路C16号 地 址:**市春晗路111号四楼
联系人:邓 工 联系人:冯 工
电 话:0579-****5022 电 话:188****7380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