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呋喃树脂、8万吨固化剂、5万吨铸造辅助材料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307977 | 建设单位法人:孙志勇 |
徐传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贾悦镇悦东化工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万吨呋喃树脂、8万吨固化剂、5万吨铸造辅助材料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贾悦镇悦东化工产业园 |
经度:119.****888889 纬度: 36.****88888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6 |
诸环审报告书〔2022〕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307977001P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000 |
18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30797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1307977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782MA3UDX2U96 | 竣工时间:2024-03-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210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局**分局于2022年3月对原“******公司10万吨树脂、5万吨固化剂、3万吨铸造涂料项目”进行批复(诸环审报告书【2022】07号),建设过程中,设计生产规模发生变化,达到《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情形,现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局**分局于2022年3月对原“******公司10万吨树脂、5万吨固化剂、3万吨铸造涂料项目”进行批复(诸环审报告书【2022】07号),建设过程中,设计生产规模发生变化,达到《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的重大变动情形,现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万吨呋喃树脂、8万吨固化剂、5 万吨铸造辅助材料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万吨呋喃树脂、8万吨固化剂、5 万吨铸造辅助材料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合、加成反应、消去反应、缩聚反应、脱水、过滤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混合、加成反应、消去反应、缩聚反应、脱水、过滤等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糠醇型呋喃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集气罩)+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糠醇型呋喃树脂及糠酮型呋喃树脂灌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集气罩)+二级冷凝+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P1排放;固化剂生产及灌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集气罩)+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并入排气简P1排放;水基涂料、粘结剂和脱模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废气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3#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并入排气筒P1排放;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酸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5#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并入排气简P1排放;实验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引至树脂车间“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废库挥发废气经“集气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4#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简P2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糠醇型呋喃树脂生产过程产中产生的加成废气、缩聚废气、加成废气、抽真空不凝气、混合废气、糠酮型呋喃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加成废气、消去废气、缩聚废气抽真空不凝气,均经密闭管道引至“二级冷凝(抽真空不凝气为一级常冷)+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糠醇型呋喃树脂及糠酮型呋喃树脂灌装过程产生的灌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固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废气、放料废气、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 水基浆状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粘结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脱模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投料废气,均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至“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P1排放。 实验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废气处置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3#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P1排放。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危废库挥发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4#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P2排放。 |
实验室新增一套3#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经3#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P1排放。固化剂生产过程2#废气治理设施及罐区大小呼吸废气5#废气治理设施不再建设,固化剂生产过程废气和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并入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3648 | 0.3648 | 0 | 0 | 0.365 | 0.365 | |
0 | 0.94 | 1.46 | 0 | 0 | 0.94 | 0.94 | |
0 | 0.003 | 0.11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43 | 1.659 | 0 | 0 | 1.43 | 1.4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呋喃树脂生产过程产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 | **市****公司进口水质要求 |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在7.2-8.6之间,CODcr、BOD5、总磷、悬浮物、总氮、氨氮、动植物油监测浓度日均最大值分别为CODcr258.75mg/L、BOD95.1mg/L、总磷0.39mg/L、悬浮物50.25mg/L、总氮3.28mg/L、氨氮0.85mg/L、动植物油0.4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糠醇型呋喃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集气罩)+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糠醇型呋喃树脂及糠酮型呋喃树脂灌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集气罩)+二级冷凝+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排放;固化剂生产及灌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集气罩)+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并入排气筒P1排放;水基涂料、粘结剂和脱模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废气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3#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并入排气筒P1排放;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酸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5#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并入排气筒P1排放;实验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引至树脂车间“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 | VOCs、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Ⅱ时段浓度及速率限值,甲醇、甲醛、丙酮、酚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2中浓度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中排放速率限值,颗粒物排放《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硫酸雾(其他)浓度及速率限值。 | 项目糠醇型呋喃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集气罩)+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糠醇型呋喃树脂及糠酮型呋喃树脂灌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集气罩)+二级冷凝+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固化剂生产及灌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排放;水基涂料、粘结剂和脱模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废气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并入排气筒P1排放;实验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3#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氨(氨气)、酚类、甲醛、丙酮、二甲苯排放的最大浓度分别为11.9mg/m3(0.14kg/h)、2.31mg/m3(0.028kg/h)、0.7mg/m3、1.8mg/m3、2.63mg/m3、0.819mg/m3。甲醇、硫酸雾、二氯甲烷、颗粒物未检出。 | |
2 | 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废库挥发废气经“集气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4#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2排放。 | 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除上述行业外的有机化工行业)Ⅱ时段浓度及速率限值(VOCs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3.0kg/h或去除效率≥90%)及《****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排放浓度及速率限值(VOCs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5kg/h)。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排放浓度及速率限值(氨(氨气)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1kg/h、硫化氢排放浓度≤3mg/m3、排放速率≤0.1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 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废库挥发废气经“集气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4#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2排放。 | DA002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浓度分别为9.01mg/m3(0.02kg/h)、2.21mg/m3(0.0049kg/h)、1.64(0.0036kg/h)mg/m3、634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音、吸音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型号的产品。同时对主要产噪音设备做减震处理,车间安装了隔声窗,风机配套了隔声罩。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9dB(A),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6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理处置。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废包装材料(非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呋喃树脂过滤滤渣、废过滤网、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废液、废润滑油、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公司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非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收尘等收集后外售**化利用,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呋喃树脂过滤滤渣、废过滤网、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废液、废润滑油、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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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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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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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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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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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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