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8263982/202409-0003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拟对******县****来**一号矿段方解石30万t/a技改工程破碎加工与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来**一号矿段方解石30万t/a技改工程破碎加工与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633,传真:0566-****765
地址:****广场2号楼4楼******分局
项目名称:******县****来**一号矿段方解石30万t/a技改工程破碎加工与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陵阳镇来**一号段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本次项目仅针对工业场地进行技改,不涉及开采区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在主**西北侧、沉淀池旁**一套尾矿水洗系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土含量重的尾矿,通过水洗、振动筛分,形成3个规格的产品(50mm~80mm、20mm~50mm、20mm以下),从而达到尾矿石的综合利用;
②在主**前方+177m标高的工业场地上,**一条矿石的破碎加工系统。
③在**范围内,利用老9家合并矿石的老**原有的场地,**矿石堆场。对矿山进行堆场和筛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有组织废气破碎筛分粉尘集气收集后经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矿山开采”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粉尘,建设封闭大棚,配套喷淋设施,项目原料均库内堆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限值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的、清污分流排水体制。其中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回用,定期补水,不外排;生产过程洗矿用水沉淀后回用,定期补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以及降尘补水。
3、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及必要的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水洗矿石污泥以及设备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洗矿石污泥回填至**矿洞采空区;废机油、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信息化局同意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