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976
传 真:0888-****976
通讯地址:**省**市古****社区东岳巷2号
邮 编:674100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园区文化片区 |
建设单位 | **** |
评价单位 | ******公司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园区文化片区,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年拆解能力达10000辆。主要设置拆解车间、报废汽车贮存区、成品仓库等,**部分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0671平方米,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3万元。 | |
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采取洒水降尘、物料遮盖、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产噪设备管理维护、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期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对防渗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符合有关要求。 二:运营期 废水:食堂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一起进行收集处理,最终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 废气:通过在密闭装置中引爆安全气囊,采用专用装置及容器对车辆制冷剂进行回收和贮存,按照规范拆除和贮存蓄电池,有效抑制各产尘点无组织粉尘排放。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车辆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收集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中相关限制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中限制标准。 噪声:加强生产区机械设备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箱,定期清运处置。定期清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油污、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餐厨垃圾等定期外运妥善处置。动力蓄电池暂存于动力蓄电池暂存间,陶瓷、泡沫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项目所设的4间危废暂存间(包括1#废电瓶类危废间、2#废油液类危废间、3#其他危废暂存间、4#废铅蓄电池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妥善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及破损布袋。 地下水和土壤: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实施分区防渗,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分别对拆解车间、报废电动汽车暂存区、动力蓄电池暂存间(含废电解液应急池)、事故池、污水收集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对报废摩托车存放区、报废燃油车汽车存放区、回用件分类存放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油水分离器等进行一般防渗。厂区其他区域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