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省青**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柏**分干渠施工标(**县) | |
项目编号 | WH230SL24SG3030(任务书编号:FS340********687 号) | |
标段名称 | **省青**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柏**分干渠施工标(**县)1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230SL24SG303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县籍山镇先进村九房管 | |
联系人及电话 | 耿主任 0553-****6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新区云谷路258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181****904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25日 09:15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2890.64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峻 | |
证书编号:赣236********37681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365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市黄河三角洲供水保障工程-**水库与“两管线)连通项目施工4标 加分业绩: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市黄河三角洲供水保障工程-**水库与“两管线)连通项目施工4标 。 加分业绩:**市黄河三角洲供水保障工程-** 水库与“两管线)连通项目施工4标;**市**县莲江河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
奖项 | 投标人:****泵站一期:**省水利工程 优质(赣鄱)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3103.83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禹曦霞 | |
证书编号:贵152****00448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365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水库建筑安装工程 。 加分业绩: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水库建筑安装工程;****电站工程C2标。 加分业绩:****水库建筑安装工程;****电站工程C2标。 | |
奖项 | 投标人:****大坝枢纽;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公司 |
投标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5007.83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胡木强 | |
证书编号:粤144********17378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365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简龙河综合整治工程。 加分业绩: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石溪河综合整治工程。 加分业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石溪 河综合整治工程;**河分洪工程施工十标段。 | |
奖项 | 投标人:**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第七标段:广 东省优质水利工程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鑫****公司:项目经理无业绩;******公司:项目经理无业绩;******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取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0.2 2、样本值单位:******公司、**驭水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欣禹水电****公司、**楚禹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省水利****公司、**半岛水务发 ****公司 3、基准价:****0854.15元 4、其他: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 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