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破碎站建设项目 | **市**县韩麻营镇马虎营村 | **** | **五骏****公司 | ****破碎站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市**县韩麻营镇马虎营村,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17°52'2.405",北纬 41°13'52.433"。本项目总投资为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200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86%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0m2,总建筑面积10000m2。主要新购生产设施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输送机、香蕉筛、厂房、起重机等用于建设破碎站,年处理矿石量120万吨。 |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用于施工场地内道路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排水,收集沉淀后泼洒地面抑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工程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车辆限速、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施工材料、垃圾遮盖存放等方式避免扬尘,减少大气污染。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废弃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处置。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抑尘,早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临时储存于垃圾箱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放置于厂区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031 电子邮箱:****@163.com | ||||||
通讯地址: ****服务局****分局窗口 邮编: 068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