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6000 吨炼胶中心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4342XF | 建设单位法人:朱成 |
姚秀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文正路38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6000 ****中心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3-C2913-橡胶零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文正路387号 |
经度:119.49138 纬度: 30.8968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7 |
广环审〔2022〕1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00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4342X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54342XF | 验收监测单位:**顺****公司 |
****1822MA2MQM6N9M | 竣工时间:2024-03-0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ahscd.****.com/nd.jsp?fromColId=2 id=179#_np=2_51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设计项目3#厂房4层炭黑粉尘通过负压收集(投料车间密闭)、3层和2层小料投料粉尘通过设备负压收集(投料车间密闭)、1层密炼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先合并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再和集气罩收集的开炼废气合并通过1套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由1根27m排气筒排放(高出屋面3m)(DA006)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为:4层8个炭黑粉尘通过自带8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110L密炼废气、3层和2层小料投料粉尘合并再经顶楼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35L密炼废气经4层袋式除尘器处理;两股处理后的含尘废气与开炼废气在楼顶处合并进入1套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由1根27m排气筒排放(高出屋面3m)(DA006) |
优化废气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主要原辅料环评设计为硫磺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主要原辅料环评设计为艾克姆预分散母胶粒 |
提升产品质量,降低安全风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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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7 | 0.0432 | 0.254 | 0 | 0 | 0.29 | 0.043 | / |
0.528 | 0.0096 | 0.802 | 0 | 0 | 0.538 | 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本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和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时****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对应的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处理厂,****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 本项目生活污水中:7月1日监测结果:pH值为7.1,COD、NH3-N、BOD5、SS、动植物油日均值为180mg/L、11.9mg/L、56.6mg/L、39mg/L、1.03mg/L,7月2日监测结果:pH值为7.1,COD、NH3-N、BOD5、SS、动植物油日均值为186mg/L、11.7mg/L、58.3mg/L、41mg/L、0.75mg/L,各项指标均****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对应的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各项指标均****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对应的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可接****处理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袋式除尘+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 | 本项目投料、开炼、密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12mg/m3、10mg/m3),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规定排放限值要求(0.33kg/h、2000) | 本项目4层8个炭黑粉尘通过自带8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110L密炼废气、3层小料投料粉尘合并再经顶楼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35L密炼废气经4层袋式除尘器处理;两股处理后的含尘废气与开炼废气在楼顶处合并进入1套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由1根27m排气筒排放(高出屋面3m)(DA006) |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投料、开炼、密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含尘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与开炼废气合并经1套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的DA006排放,排放口颗粒物最大基准排放浓度为<11.12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基准排放浓度为1.56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1.04×10-3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30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规定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基础减振,建设专门的空压机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 与环评一致,各项产噪设备均配备基础减振,并建设专门的空压机房 |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9.8dB(A)和49.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报告表》要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属危险废物,危废临时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收集尘、废包装袋;危险固废包括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弃包装物、废油桶。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收集尘、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仓库后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弃包装袋、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特别是重点污染防治区域;依托厂区现有的200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合理规格的围堰建设规范的重点事故区域与事故池连通管网,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 项目依托已建设200立方米事故池,并做好相关防腐防渗措施,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02-341822-2024-107-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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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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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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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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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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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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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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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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