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材供应商库采购项目(二年),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食材供应商库采购项目(二年);
2.2 招标编号:****;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米、面、肉、食用油、蔬菜、调料等供应商入库单位;
2.4 服务期限:二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6 预算金额:695000.00元;
2.7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8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 入库名额:3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公司****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公司、****公司及****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5 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6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各投标人按4.3条要求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招标资格要求且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信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地区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7项”证明材料;
(4)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司内网》上发布。
八、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娄女士
联系电话:183****0517
地 址:**省**市**县**路339号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0****5880
邮 箱:****@qq.com总部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地润路19号1号楼5层501、512号
**事业部地址:**市总部**34号楼503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公司****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公司、****公司及****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