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令畅通,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区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区现行有效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保留涉企文件6件,限期修订涉企文件2件,废止和失效涉企文件3件,现予以公布。
废止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确定修改的文件,由具体实施部门自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启动修改工作。
附件:1.继续保留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文件目录(6件)
2.限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文件目录(2件)
3.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文件目录(3件)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
**区拟继续保留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文件目录
1、《**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田政办〔2023〕11号)
2、《**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田办发〔2023〕10号)
3、《****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田政办秘〔2023〕16号)
4、《****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田政办〔2023〕6号)
5、《关于印发**区支持质量品牌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田政办〔2021〕4号)
6.《关于印发**区“四上”企业统计补助办法的通知》(田政办〔2014〕67号)
附件2:
**区拟修改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文件目录
1、《**区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田政〔2022〕67号)
2、《****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田政〔2023〕33号)
附件3:
**区拟废止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策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区标准化厂房入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田政〔2013〕77号)
2、《****园区办公楼及公租房入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田政〔2013〕76号)
3、《****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指导意见》(田政〔201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