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2141/2024-304074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29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医疗器械制造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医疗器械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宣堡镇工业集聚区创新路东侧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现投资2870万元,于**市宣堡镇工业集聚区创新路东侧、****侧,**厂房、办公区等,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超声波焊接机、打包机、破碎机、**吊等生产设备,建设医疗器械制造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万只咬口、50万只一次性过滤嘴、300万套检查包的生产能力。2020年12月10日,****审批局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本项目准予备案,备案文号:泰行审备〔2020〕644号,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气体导出口无组织排放;超声波焊接废气、破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排气筒FQ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物资部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通讯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