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第九轮环卫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原采购文件为:
采购包1:
同类项目业绩 (17.0分) | 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同类项目(服务内容需同时包含①清扫保洁;②公厕保洁;③垃圾清运/运输/转运;④垃圾压缩站/垃圾转运站运营/保洁/运维管理;⑤水域保洁等五部分中的任意三项)业绩: (1)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上述业绩在服务期间获得就该项目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证明:绩效评价≥85分或等级为优的,每项业绩得6分;80分≤绩效评价<85分或等级为良的,每项业绩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3)供应商在上述业绩的服务过程获得业主“满意”或“优”等同等级评价的,每项得1分;获得业主“较满意”或“良”等同等级评价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供应商在上述业绩的服务过程中获得过项目业主颁发的荣誉证书,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3分。 【注:①本项目最高得17分。②同类项目业绩包含环卫类服务项目、环卫类PPP项目、环卫类特许经营项目等,供应商作为社会资本方名义中标项目可纳入评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子公司名义中标项目、联合体名义中标项目不纳入评分。③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要点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和双方盖章页)、及网上公示的中标网址与截图。④绩效评价结果及报告****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的截图为准,并提供网址链接)。⑤提供业主评价证明和业主颁发的荣誉证书。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
采购包2:
同类项目业绩 (17.0分) | 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同类项目(服务内容需同时包含①清扫保洁;②公厕保洁;③垃圾清运/运输/转运;④垃圾压缩站/垃圾转运站运营/保洁/运维管理;⑤水域保洁等五部分中的任意三项)业绩: (1)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上述业绩在服务期间获得就该项目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证明:绩效评价≥85分或等级为优的得5分;80分≤绩效评价<85分或等级为良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3)供应商在上述业绩的服务获得业主“较满意”或“良”等同等级评价的,每项得1分;获得业主“满意”或“优”等同等级评价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6分。 【注:①本项目最高得17分。②同类项目业绩包含环卫类服务项目、环卫类PPP项目、环卫类特许经营项目等,供应商作为社会资本方名义中标项目可纳入评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子公司名义中标项目、、联合体名义中标项目不纳入评分。③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要点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和双方盖章页)、及网上公示的中标网址与截图。④绩效评价结果及报告****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的截图为准,并提供网址链接)。⑤提供业主评价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
现修改为:
采购包1:
同类项目业绩 (17.0分) | 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同类项目(服务内容需同时包含①清扫保洁;②公厕保洁;③垃圾清运/运输/转运;④垃圾压缩站/垃圾转运站运营/保洁/运维管理;⑤水域保洁等五部分中的任意三项)业绩: (1)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上述业绩在服务期间获得就该项目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证明:绩效评价≥85分或等级为优的,每项业绩得6分;80分≤绩效评价<85分或等级为良的,每项业绩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3)供应商在上述业绩的服务过程获得业主“满意”或“优”等同等级评价的,每项得1分;获得业主“较满意”或“良”等同等级评价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供应商在上述业绩的服务过程中获得过项目业主颁发的荣誉证书,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3分。 【注:①本项目最高得17分。②同类项目业绩包含环卫类服务项目、环卫类PPP项目、环卫类特许经营项目等,供应商作为社会资本方名义中标项目可纳入评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子公司名义中标项目、联合体名义中标项目不纳入评分。③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要点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和双方盖章页)、及网上公示的中标网址与截图。④绩效评价结果及报告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的截图为准,并提供网址链接)。⑤提供业主评价证明和业主颁发的荣誉证书。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
采购包2:
同类项目业绩 (17.0分) | 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同类项目(服务内容需同时包含①清扫保洁;②公厕保洁;③垃圾清运/运输/转运;④垃圾压缩站/垃圾转运站运营/保洁/运维管理;⑤水域保洁等五部分中的任意三项)业绩: (1)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上述业绩在服务期间获得就该项目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证明:绩效评价≥85分或等级为优的得5分;80分≤绩效评价<85分或等级为良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3)供应商在上述业绩的服务获得业主“较满意”或“良”等同等级评价的,每项得1分;获得业主“满意”或“优”等同等级评价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6分。 【注:①本项目最高得17分。②同类项目业绩包含环卫类服务项目、环卫类PPP项目、环卫类特许经营项目等,供应商作为社会资本方名义中标项目可纳入评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子公司名义中标项目、联合体名义中标项目不纳入评分。③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要点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和双方盖章页)、及网上公示的中标网址与截图。④绩效评价结果及报告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的截图为准,并提供网址链接)。⑤提供业主评价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9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与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温馨提示:供应商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名 称:****
地 址:**市**区世纪大道西117号
联系方式:0766-****019
名 称:****
地 址:**省**市寺右新马路111****广场10楼
联系方式:020-****6651-350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0-****665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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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