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镇**务、琉璃渠地区人口综合调查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其他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15: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西路55号院3号楼5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西路55号院3号楼505室 | ||
预算金额 | ¥68.1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2024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砖厂A6-1综合商业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女士010-****94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西路55号院3号楼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185****2024 |
项目概况
**区**镇**务、琉璃渠地区人口综合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西路55号院3号楼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镇**务、琉璃渠地区人口综合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1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策划并实施**区**镇**务、琉璃渠地区人口综合调查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西路55号院3号楼505室
方式:如授权委托人获取持: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④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到指定地点领取文件。 如法定代表人获取持:①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③办理事项说明到代理机构领取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西路55号院3号楼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西路55号院3号楼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21〕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3.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砖厂A6-1综合商业楼
联系方式:杨女士010-****9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路55号院3号楼505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185****2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8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