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0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700平方米m2,地上建筑面积中含厂房建筑面积约5.73万平方米,配套用房约3700平方米(含垃圾分类收集房、门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
2.3 服务期限: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65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为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已完成:“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 ”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设计:提供合同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筑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1.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筑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最多不超过 2 家,设计、施工各一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 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乐****服务中心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区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8幢6-7层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0833-****02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银沙北街 92 ****广场 4F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699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9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2-511199-04-01-9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