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联系电话:0515-****3339(项目服务科)
EMAI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件(套)机械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路9号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处理厂集中处理。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负压收集+干式过滤棉”处理后和危废库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风机收集后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其余未有效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