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龙坡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推进组第二批实施项目—凤中路中央隔离带破损整治项目、国宾壹号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中选结果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坡区创建**文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推进组第二批实施项目—凤中路中央隔离带破损整治项目、国宾壹号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
采购人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3030.99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坡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根据项目考评结果,按《****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对应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核经费分为基本费用和审减效益费两部分,基本费以单个项目送审金额为计费基数分专业按累进分档计算,且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基本费下浮20%,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基本费下浮30%;审减效益费按单个项目审减额的3.5%计算。(单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工程财务决算审核服务费,根据项目考评结果,按(渝价〔2011〕257号)收费标准,基本费以单个项目送审金额(不含工程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累进分档计算,且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基本费下浮20%,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基本费下浮30%;审减效益费按审减额(不含工程结算审减金额及利息等计提类审减金额)的3.5%计取。(单个项目决算审核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
选取时间 | 2024-09-29 14:00:00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选 |
中选机构名称 | 由于服务回避原则要求暂不予公示,待服务结束后公开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4833 |
监督举报电话 | ****4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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